关于加强长沙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

05.02.2015  14:54

长科协发[2014] 79号

 

 

各区县(市)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整合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资源,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的有效衔接,丰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科技后备人才,现就加强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是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奠基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市科协和市教育局与市科技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创新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区县(市)之间、学校和学校之间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现实仍然客观存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作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准则,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特色引领、全面发展、普及为主、兼顾提高、寓教于乐、从做中学的工作思路,努力在我市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政策保障有力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新格局,着力构建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创新型科技后备人才。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而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构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条件成熟的区县(市)成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等工作机构,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引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快速发展。

      2、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科技课程,科技教育要全面展开,实现科普主题活动全覆盖,城市和农村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参与率分别达100%和85%以上。

      3、加强资源整合,培育和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品牌活动。根据不同目标、不同类型活动的发展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有效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4、建立科技辅导员培训和引进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科技辅导员业务水平,引进一批业务能力强、教学方法精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教育师资队伍和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

      5、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制,营造青少年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确保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在湖南省继续保持领先水平,在全国努力实现创先争优。

      三、扎实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一)着力推广青少年主题科普教育活动

      开展青少年主题科普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立足普及,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注重活动的有效性。每年组织科普夏(冬)令营、科学考察、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科学论文、科学实验、科技信息传播等科技活动,深入开展“校园科技节”系列活动。各学校要普遍建立科技社团,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和科普日系列活动,形成“人人都参与,处处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开展科普教育进农村学校系列活动,组织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送教下乡,与农村科技教师实行结对帮扶,组织“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努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与选拔工程

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发挥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和区县(市)科协、教育局的组织作用,着眼提高学生活动参与面,以各区县(市)青少年全员普及科学知识及参与各类科技竞赛为切入点,加强统筹管理,推动科技活动普及。

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组织优秀学生走进高校接手锻炼,使他们逐步成为我市科技创新人才的后备梯队。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定,促进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激发广大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三)大力提升科学教育基础能力

      1、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加强科学课程教师的培养和配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中小学配备配齐科学课程教师,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要配备足量的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同时应将他们的科技活动课时纳入工作量,着力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技教育新师资。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将科技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将科技教育课程作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进行分层次的系统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和经费。

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已开设科技教育专业的院校作为培训试点机构,开发科技辅导员培训资料与专业教材,探索科技辅导员培训、培养的科学模式与运行机制。

各级科协要发挥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开展青少年科技教师培训工作,适时组织优秀科技教师参加国内外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学术交流活动。

      2.不断加大创新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实行资源共享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加强校内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在创建市级“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基础上,各校要加校内青少年科技活动室、科技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要在科技教育管理制度、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师资建设、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比例、科技教育成果等方面走在前列并发挥示范作用,五年内,全市将创建20所“长沙市科技示范学校(基地)”,认定20个“长沙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机制。以点带面,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区县(市)教育局、科协要密切协作,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建立科技教育和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科技、科普网络,为青少年科技教育提供资源和服务。

各类公益性科技馆、少年宫、科技活动中心等要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实验室要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气象台(站)、文化馆、图书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四、全面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科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含职校)科技辅导员的业务培训,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科技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发展。区县(市)科协要强化青少年科技活动组织管理职能,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本地区青少年科技活动方案,实施本地区青少年科普工作规划。

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科室,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职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及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列为督导内容,作为评价其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要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科学教育工作,每学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科技工作。学校要建立科技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和学生科技社团活动制度,把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学年(学期)工作目标的考核范畴。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县(市)科协、教育局等部门,各学校要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校)教育发展、科学普及的总体规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资助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及其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对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普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科技教师工作评定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

市科协、市教育局要将区县(市)、市直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强调通过考核推进工作。要建立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工作督促和评估。对“长沙市科技示范学校(基地)”和“长沙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立有建可撤的工作评估机制。

 

 

 

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                            长沙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