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八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九月排查

17.08.2016  13:07

  为深刻吸取“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范围内所有道路将在9月底前展开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州将暂停交通建设投资安排和资金拨付。

  《通知》要求从严格执行营运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大力提升车辆安全标准配置、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危险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巡查管控、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实施严格问责等八个方面着力加强监管。

  《通知》明确要求,营运驾驶员在发车前必须向乘客作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营运客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锤(含2把大型破窗安全锤)、消防设备和两个以上的应急逃生出口;应急逃生出口不足的,应改造密闭玻璃窗或安装“汽车遇险车窗玻璃自爆智能系统”。对未按要求安装的营运客车,2017年1月1日起禁止营运。

  根据《通知》,2016年9月底前,各市州人民政府必须对辖区内干线公路、各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对道路运输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州,暂停交通建设投资安排和资金拨付。 (湖南日报  邓晶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