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

30.03.2016  09:13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 昨天召开的省委深改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快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意见》提出,实行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后置审批。明确市场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依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模式,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规范各执法部门的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全国(湖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地区间、部门间的共享交换。2016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同时,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智能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进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对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相应采取惩戒联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