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中心再加力,建立案件评査“三化”工作机制
案件评查经常化。建立案件评査的长效机制,一改往年仅年中、年末的评查方式,实行逐月评査模式。每月抽取员额检察官办结案件的20%进行评査。评査范围涵盖各个业务种类的每一名员额检察官,抽査的案件兼顾难易程度、各类程序,充分代表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水平,每月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期案件评查通报,在内网上予以公布,由相关枓室组织学习,对存在的问题以《检察长交办函》的形式要求案件承办人限期内整改到位。
案件评查制度化。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案件评查人员,成员由去年的2人增加到6人,组成相对稳定的评查小组。制定《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对评查的组织形式、评查范围、评查方式、评査标准、评查程序以及奖惩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内容进行规范,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案件评査结果纳入本院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与年底的评先评优、续效奖金挂钩,充分发挥案件评査的导向、指引作用。
案件评查规范化。一方面,为了确保评査标准的统一,武陵区检察院历时两个月组织编写了《案件评查实用手册》,《手册》立足检察实务、立足执法岗位、立足行为规范,涵盖主要检察业务部门共五大类210项。要求今年所有案件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必须按照《手册》的要求填写《案件结案自查表》。评查时,应将《自查表》连同被评查案卷交评查小组评査,旨在规范在岗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做到全程无缝监管,线上利用网络大数据对在办案件实行网上流程监控,全程跟踪办案过程。线下对办结案件进行纸质评查,限期整改,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努力将执法不规范、办案程序瑕疵、权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武陵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已经组织开展了三期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95件,流程监控152件,发现的问题数大幅下降,办案流程更加严谨,法律文书制作更加精良,权利保障更加到位,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升,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