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大龄女刚办完喜宴 就拿着礼金去广州买毒品

08.01.2016  10:31

  原标题:  湘潭大龄女刚办完喜宴 就拿着礼金去广州买毒品

  湘潭在线1月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陈姿)“是我没有把女儿管教好,感谢你们对她的宽容。”1月7日,一位白花苍苍的老者走进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握住了援助律师朱军的手。“女儿在监狱里好好改造,我也会在家反思,等她出狱后,一定让她好好重新做人!”

  见到民警心虚 主动交出毒品

  2015年5月10日,一名身材矮胖的中年女子从湘潭火车站走了出来,与一般人的归心似箭不同,这名女子在出站口踌躇不前,东张西望,突然她的目光定在了一位身穿制服的民警身上,神情变得异常紧张起来。

  这位民警是雨湖公安分局某派出所的侦察员,他也发现了女子的异常,转头盯住她,这下女子更是紧张得发抖,还没等民警上前去盘问,她主动走到民警面前,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个铁盒交上去,“都在这里了,我全交了!”

  民警打开一看,铁盒里有一些用小塑料袋包装的白色和黄色晶体,另外还有多颗红色的药丸,根据办案经验,他推测这些是海洛因、冰毒和麻古。

  为何女子会主动投案?民警仔细回忆终于想了起来,这名女子叫谭芳(化名),家住雨湖区民主西路附近,曾经因吸毒被他抓获过。其实这位民警当时正在侦办其它案件,却没想到无心插柳,谭芳因为心虚而自投罗网。

  大龄女刚结婚 用礼金买毒品

  在讯问中,谭芳很快把前因后果和盘托出。谭芳有多年吸毒史,因为身体原因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到40岁还没结婚。前段时间,在父母的大力撮合下,终于给谭芳找到了一位上门女婿,刚刚办完喜宴,谭芳想的不是好好过日子,而是把刚到手的10600元礼金带在身上,第一时间前往广州购买毒品。从广州回湘潭后,在火车站出站口谭芳一眼认出了曾经抓过她的警察,她以为自己的行踪败露,心理防线崩溃,主动交待了购买毒品的全过程。

  谭芳交出的毒品中,有海洛因19.3克、甲基苯丙胺45.25克,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2015年9月28日,雨湖区法院一审判处谭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援助律师辩护 助她二审减刑

  自从谭芳被警方抓获后,她72岁的父亲谭建华(化名)急得大病了一场。

  “我知道是我女儿不争气,我们没有管教好她,但求求你们帮帮她。”谭建华老人找到了市司法局法援中心,他哭诉道,谭芳是他的小女儿,因为小时候头部受过伤,有轻微智力残疾,18岁时被不良的朋友带去吸毒,从此染上毒瘾。

  为了让女儿戒毒,谭建华操碎了心,也正因为如此,女儿一直没有找着结婚对象。“好不容易让女儿嫁了人,没想到她却拿着礼金去买毒品。”谭建华声泪俱下,他希望能有个律师帮助女儿减刑。

  法援中心指派君子莲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援助谭芳,“谭芳持有毒品罪是明确的,但她有自首情节,又是智力残疾,应该有减刑的可能。”在二审中,朱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采纳了朱律师的部分意见,“谭芳在接受民警盘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经过司法鉴定,谭芳虽患有精神障碍,但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有智力障碍这一点不能成为减刑的理由。最终二审法院判处谭芳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