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四力”部署,全面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

19.11.2015  15:21

为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邵阳市民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12个县市区在辖区内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共对享受或申请享受的2100户3174名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与公安(户籍、交警)、人社、房产、残联、各大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进行了手工信息比对,共发现有135户因申报资料或救助标准不符,社会救助部门据此共取消135户城乡低保对象211人。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市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邵阳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邵民办字〔2015〕35号),从授权核对、责任核对、委托核对、出具报告四个方面对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图”、“城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样本)、“收件收据”(样本)、“核对报告”(样本)等文本,统一规范了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四力”: 一是 领导“尽力”。 各县市区对此高度重视,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邵东、新邵、洞口、武冈、北塔、双清等6个单位建立了“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核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武冈市民政局还安排了专项的试点工作经费,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包干责任制。领导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核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 目标“给力”。 各县市区均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规定了核对对象、核对内容和核对方式,并对试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 三是组织“有力”。 对此次试点工作,各县市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切实做到了授权核对、委托核对、信息核对、责任核对。在试点范围内对已享受或拟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必须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报《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表》,诚实申报本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收和家庭财产,自愿签订《核查授权声明》,提供受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救助部门向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出具委托函、申请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授权承诺书等资料。在试点工作中,实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与人社、公安(户籍、交警)、残联、工商、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实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居民家庭核对对象的资料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居民家庭和个人隐私,没有出现因资料泄露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四是宣传“得力”。 在试点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宣传《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邵阳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救助申请对象自觉做到诚信申报、授权核查、主动退出。武冈市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宣传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平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多媒体广告电视墙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效果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