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他人门店前停车拒不挪车 致小车被砸

13.05.2016  21:12

  郴州新闻网5月12日讯 李某智认为李某标的轿车停在自家门口的马路上影响做生意,在叫李某标挪车被拒后,两人发生争吵,李某智一气之下将轿车砸了。近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李某智起诉至县法院。

  2014 年9月的一天,李某标驾驶其轿车行驶至嘉禾县中华西路时,将车停放在李某智的门面门口的马路上。李某智认为轿车挡住了自己做物流生意车辆的进出,遂要求李某标将车辆移开,李某标拒绝移车。两人因车辆停放问题发生争吵,而李某标始终不肯挪开。李某智恼羞成怒,手持木棍戳了李某标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并从路边捡了两块砖头砸向李某标的轿车。造成李某标车辆前挡风玻璃有明显被砸痕迹、右后门门框油漆被刮、右后门三角玻璃和右后门中门玻璃被砸碎。

  检察官说理:本案中的李某智在与李某标协商挪车事宜中,因为自己的不冷静怒而砸车,造成自己的钱财损失,并且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儿真得三思而后行。(通讯员 程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