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湖南省建筑业发展状况及对策建议

11.11.2014  12:17

  2014年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扩大,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凸现。 

   一、建筑业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总产值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全省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977.48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占全国建筑业产值的比重为3.5%,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凸现。 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86.4亿元,同比增长9%(可比价),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6%,比上年同期提升了0.2个百分点;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9%,比上年同期提升了0.1个百分点。 

   (三)建筑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在建筑业生产稳步增长的带动下,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向好。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661.57亿元,同比增长17.5%,实现利润总额128.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利税总额278.8亿元,同比增长19.8%。 

   (四)非国有经济比重提高。 前三季度,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1623.68亿元,同比增长12.5%,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8个百分点,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2.2%下降到今年的40.8%;非国有经济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7.8%上升到今年的59.2%,提高了1.4个百分点。建筑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属于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的领域。非国有经济比重的提升,说明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五)建筑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增强。 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共123.1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6.6%。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建筑业成为吸纳就业较快增长的行业,为转方式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建筑业生产力水平有一定提升,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32.3万元/人,同比增长9.2%。 

   (六)签订合同额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总量为10702.79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为6063.53亿元,同比增长25.7%;本年新签合同额为4639.26亿元,同比增长9.7%。签订合同额整体情况良好,行业发展势头较好。 

   (七)省外市场快速拓展。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湖南建筑业市场竞争加剧。面对严峻的形势,湖南建筑业企业加大了外省市场的开拓力度。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企业在外省完成产值1376.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增速高于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占全省市场总量的34.6%,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市场的份额由上年同期3.4%上升到3.5%,提高了0.1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发展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技术创新不够,经营管理落后。 目前,湖南大多数施工企业没有树立起以质取胜的观念,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相对薄弱,仍然满足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依靠的是常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致使工程质量水平没有很大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低。同时,由于经营管理落后,尤其是基础管理薄弱,有章不依、违章不纠的情况较为普遍;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严重削弱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地区发展差异较大。 从总量看,前三季度,长沙、株洲、衡阳和邵阳等四市建筑业总产值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分别达到2143.36亿元、298.51亿元、256.7亿元和185.26亿元,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七成,达到72  %,经济集聚效应继续增强;从增速看,郴州、自治州和湘潭等三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领跑全省,分别达到46.7%、28.2%和22.4%,增幅最高的郴州因大企业的入驻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0.3个百分点,比增幅最低的怀化高出46个百分点。 

   (三)带资施工仍然盛行,应收工程款继续增长。 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企业应收工程款为659.62亿元,同比增长了12.7%,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6.6%。 

   (四)建筑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 近几年来,全省建筑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截止9月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达61.4%,比上年同期提高9.6个百分点。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成本。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自有资金不足而举债经营的现象较为普遍,增大了企业正常经营和融资的风险,财务成本增加了,也进而导致现金匮乏,并可能陷入恶性循环。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实施管理现代化战略是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现实基础。湖南建筑企业应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目标,深化企业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以产权关系为联结纽带、以资产经营为手段、以法人治理结构为特征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一是引导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引导企业提高对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以质量安全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项目目标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控制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企业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改制。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 

   (二)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归根到底要依靠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湖南建筑企业要更加注重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行业发展由速度效益型向技术效益型转变。二是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节能,实现建筑节能技术的跨越,更好地满足节能环保的需要。三是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建造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培育建筑队伍的中坚力量。 

   (三)加快调整市场布局,不断扩大市场规模。 在巩固和提高传统建筑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湖南建筑企业要全方位开拓市场,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与央企合作,增强高端市场开拓能力。积极支持优势企业联合进入省外市场,合作竞标大型、区域性项目,实现“抱团”发展,提高省外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促进企业与国际承包商的合作,全面提高企业的外向型发展水平。

承办:投资处
执笔:徐 祺  孙  靖
核稿:周颖江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