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创新低保年审模式打造阳光低保

02.04.2015  19:55

  为了动态管理对象,低保制度设计上要求低保管理部门对低保对象进行半年度核查和年度审核。如《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保障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及时办理保障金的调增、调减或停发手续,并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半年度核查和年度审核。一般情况下,每年的5~6月为低保半年度核查时间,管理审批机关要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评议,并根据核查和评议情况及时调整保障对象保障金。每年的第四季度为低保年度审核时间。

  低保半年度核查和年度审核制度的实施,为规范城乡低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特别是时间过于集中,乡镇和县民政局并没有过多的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走访任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客观上导致上述工作要求在操作中难于落实,甚至有个别地方的部分程序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到低保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为了更好的落实低保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宁乡县民政局积极创新,合理调整33个乡镇的审核审批时间,将低保从原来的统一放在年底大批量审核改为现在的各乡镇错时开展。每个乡镇安排2个月的时间进行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确保初审严肃把关。县民政局每个月检查验收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5个村进行验收,工作人员对所抽村的低保家庭进行100%的入户调查。根据安排,历经铺等3个乡镇固定在每年的6-7月审核,县局在8月审批;沙田等3个乡镇固定在每年的7-8月审核,县局在9月审批,以此类推。年审之后的半年,每个乡镇再各自组织低保半年度核查。年审制度改革后,我县实现了一年四季不间断的调查和审核,确保低保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为配合低保年审制度改革,县民政局争取宁乡县委、县政府重视,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每个乡镇明确1名站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和2名救助专干,聘任3名志愿者协助和监督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县财政为每个乡镇每年安排4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平台,确保有人做事和有钱办事,宁乡的“1234”模式在全市得到推广。

  《宁乡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制度”的通知》(宁民政发[2014]75号)实施9个月以来,全县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动态管理成效显著,低保的公信力大幅度提高。一是县局随机抽查整村,调查走访更加到位,客观上给乡镇和村更大的迎检压力,知道县局检查严格,不是随便应付就能过关的。二是县、乡各级入户调查到位,掌握对象第一手资料,为准确鉴定对象打好了基础。三是理清了低保管理体制,明确了乡镇的低保审核主体责任,村组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四是政策宣传更加到位,走村入户时,与村干部交流,与对象交流,与群众交流,救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对于年审制度的改革,村干部也拍手叫好,他们协助乡镇管理低保,不再担心碍于面子而违心和违规办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