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年均收益25%? e宅购的“创富神话”遭网友质疑

28.10.2014  12:07

  新华网湖南频道10月27日电(记者 王海琦)购买了一批类似于电视机显示屏一样的机器,便有望轻松赚到了160万,这批机器甚至不用购买者自己上门提取以及维护。这一消息让长沙市民李文宇(化名)颇为心动,“机器就是湖南伊宅购购物股份有限公司(e宅购)的CIB云智能创富机。”他说,消息已经在他的朋友圈子里流传了一段时间,“这也迎合了普通人的快速致富梦。”

  但在网络上,e宅购的“创富计划”却遭到了众多网友的质疑,“e宅购是不是传销?”“e宅购是非法集资吗?”这样的疑问充斥坊间。

  昂贵的“创富机”

  “创富机是专门为帮助中小微商家更好创业致富的全新产品。”e宅购公司官网上这样写道,该“创富机”是e宅购公司为拓展市场、扩大市场覆盖面,顺应公司发展需要而开发的一款CIB云智能终端机,它将配合手机客户端,让广大消费者在街头、商铺、家庭、办公场所等环境就能实现购物、预订酒店、机票、手机充值等多种消费需求。

  记者了解到, e宅购已在湖南大量推广“创富机”,并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加盟商。

  按照“e宅购”宣扬的会员优惠制度,会员只要购买一台创富机,短期内即可坐享远远大于投入的收益。该公司宣传称,购买“创富机”后,在网上开店的店主不需要亲自管理店铺,公司将委派专人打理,无论产品是否有销路都无需担心亏损问题,保证盈利。

   带着种种疑问,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以一位热心加盟投资者的身份致电e宅购公司。

  “与家庭购买电视机等机器不是一个概念,购买创富机后,你不需要拿回家,我们公司会把机器返租回来,再安装到各个店铺里面,做一个店铺联播网。”e宅购一位自称杨胤的市场部经理在电话里回复说,“你一定也看到过一些店铺、写字楼和小区里安装的播放广告的显示屏,与我们的创富机类似,只不过创富机除了播放广告,还有其他功能。”

  e宅购已在湖南大量推广“创富机”,并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加盟商。王海琦摄

  记者问:“商场、写字楼里的广告播放屏幕似乎没有太多人关注,你们的广告从哪来?”

  对于这个问题,e宅购市场部杨胤不愿透露太多,“我们有我们的一些方法。”

  实际上,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创富机的价格并不便宜。

  一份名为《e宅购微媒体创富机9月份投资者收益分析表》(以下简称“《创富机9月份投资收益分析表》”)显示:“e宅购共有两种型号的“创富机”,分别为32寸和47寸,售价分别为16000元和26000元……购买者可委托湖南省宅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货,铺设安装,经营管理5年,5年合同期内按月领取租金。”

  该公司《创富机9月份投资收益分析表》称,“创富机工作寿命大于或等于5年,因涉及本公司商业技术机密和客户数据,5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租赁托管关系结束,机器由湖南省宅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报废处理,公司补贴机主废旧机残值:32寸800元/台,47寸1300元/台。”

  “看起来就像一台电视机,居然卖16000元和26000元,实在太贵了。”李文宇说,“而且合同期满后还不能拿回自己家,连自主处理的权利都没有。”

  浮夸的“广告费”

  “这是一种投资,公司会把广告费收益和品牌收益,按照一定比例返利给机主。”e宅购市场部工作人员杨胤说,“买一台16000元的机器,5年下来,可以赚到大概20000元钱。”

  按照e宅购市场部工作人员杨胤的说法,购买“创富机”相当于一种投资,就像在银行里买了一份理财产品,“这就是一种投资理财行为,只是我们的收益比银行、保险都要高,我们最低的年平均收益能够达到25%。”他说:“如果有闲钱,比存在银行里强。”

  而根据投资者购买机器的数量以及投资的时间,收益也分为不同的阶段,杨胤说:“买的数量越多,每个月的租金越高。最低年收益25%,最高能达到40%。”

  据公司《创富机9月份投资收益分析表》显示,投资者按照购买机器数量不同,分为四个等级,32寸“创富机”分别为1-4台、5-19台、20-29台、30台以上,47寸“创富机”分别为1-4台、5-9台、10-19台、20台以上;在投资时间上,又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2年和5年。

  e宅购宣传资料显示,5年租赁期满,每台32寸“创富机”租金总收入最低33840元,最高44640元;每台47寸“创富机”租金总收入最低55320元,最高73920元。

  “这个价格不贵,买完机子,每月能得到公司返还的利润。而且这只是保证金,合同期满,钱还会退给机主。”龙敏(化名)说,她已经为此投入了数百万元,而她的朋友中,有的甚至投资上千万,“不算是买机器,应该叫投资,会有高利润的回报。”

  龙敏称,她目前是湖南省某县的代理,“我是去年8月16号加入了这个‘组织’,已经一年多了,每个月都有返利,少的时候有三四万,多的时候有五六万。”

  但龙敏又称,她的投资额是一百多万。

  龙敏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签署时间为2014年7月底的《e宅购微媒体创富机托管投资协议》显示,龙敏投资了两台32寸“创富机”,投资额32000元,投资三年内,可得到每台机器每月300元的分红。

  三年期满后,龙敏有两个选择:要么协议终止,她收回之前的投资金;要么协议延续5年,她继续获得每个月的广告费分红。

  据龙敏介绍,公司每月提取广告费总收入的10%,作为当月投入运营的“创富机”分红。例如,当月投入运营的“创富机”为10万台,当月广告费总收入1000万,则提取100万用于分红,则当月每台“创富机”可分红10元。

  只是,协议举例的“当月广告费总收入”为10亿元,相应的分红也变成了1000元。

  “这也太夸张了,一家刚成立没几年的公司,就敢说月广告费10亿元,你让那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网络公司、广告公司还怎么活?”李文宇说。




(稿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作者:记者 王海琦)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