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查处的两起违法广告案件列为全国十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14.09.2016  00:36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来全国工商系统查处的十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湖南工商系统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有两起。这两起案件是:

一、 湘潭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湘潭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多个药品、保健用品广告中存在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含有对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在保健用品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有关违法广告多次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影响恶劣。湖南省工商机关于2016年7月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合计5万元、处罚款30万元。

二、 湖南盛大金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其店堂宣传、散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投融资类广告,在广告中虚构事实不存在的企业集团主体,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九条第(二)、(十一)项等规定,湖南省工商机关于2016年1月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报中指出,2015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工商总局依法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案件集中查办工作,继续加强对重点案件查办的调度指挥,进一步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处罚力度,推动了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加快实现好转,广告市场环境得到显著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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