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获批40处

31.10.2014  18:23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下文,对常德市上报的第一批40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批复,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不断增多,城镇化的不断扩大,生活用水数量在不断提升,原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水源地要求,为了满足不断增加的用水需求,常德市进行了较为全面的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并根据工作进度上报了第一批74处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经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其中,包括40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34处地下水水源地划定技术方案。由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还存在地质、地下水流向等基础资料和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后另行发布,目前,仅对40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划定,涉及桃花源旅游管理区1处、安乡县3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汉寿县6处、鼎城区28处、柳叶湖旅游度假区1处,其中,河流型4处、湖库型3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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