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出狱不悔改 贩卖毒品再进宫

14.03.2016  17:06
   湖南法院网讯   (王超) 90后男子陈某在2009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受了“牢狱之灾”后却仍不思悔改,2014年年底又因贩卖毒品被依法逮捕。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11月19日晚19时许,唐某军在临武县武水镇车头居委会的被告人陈某家里,从被告人陈某以三百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小包甲基苯丙胺晶体,并约定事后再付款。当晚,唐某军便乘坐出租车来到本县香花岭镇。到达香花岭镇后,唐某军委托出租车司机唐某刚返回临武县城后将三百元毒资面交被告人陈某。当晚8时许,唐某军在香花岭菜市场一居民房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扣押了唐某军持有的疑似毒品的白色晶体三包。经鉴定,被扣押的疑似毒品的白色晶体三包重0.5913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贩卖甲基苯丙胺晶体0.591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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