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函

22.01.2015  13:38

 

 

 

 

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函

湘安办函〔2013〕8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

7月2日你市雨花区黎托一物流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该地区已连续多次发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损失重大,影响恶劣,充分曝露出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盛茂林副省长就此批示:“黎托地区大片临时仓库,是重大火患危险源,省里多次明确要求整改,一直未落实,请长沙市深刻吸取教训,统一思想,下大决心,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对这起事故要认真调查,严肃追责”。针对长沙市城郊结合部存在的大面积非法建筑和临时仓库消防安全问题,为扎实推动你市工作整改,省安委会办公室特向你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要求,切实解决当前你市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你市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是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消防、建设等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责、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总要求,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彻底组织开展好这次由总书记和总理亲自发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摸清隐患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包干领导,严格落实关闭取缔、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真抓、真改、真治,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城区各类非法建筑物、没有法定手续的临时仓库,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面清查,彻底整治。同时,对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要认真组织开展严肃认真的专项整治,扎实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提高长沙市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今年初制定印发的《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迅速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即使不出事故,也要严厉问责,以儆效尤。要迅速成立调查组,核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并查明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依法依纪、从重从快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7.2”火灾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结果报省安委会审核后由你市政府批复向社会公开,切实强化警示作用。

有关工作情况请于7月30日前反馈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