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见钱眼红出售假发票 票面金额达287万获刑

27.05.2015  12:24

郴州新闻网5月26日讯(通讯员 雷勇)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几个伪造印章,几叠空白发票纸,竟成了何某(另案处理)、陈某养家糊口的“金钥匙”。2012年始,妇女陈某受何某的“邀请”联系需票方,出售假发票票面额达287万元。日前,经永兴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永兴县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陈某,1987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2009年,经人介绍嫁给了浙江临海市的谢某,后认识了谢某同村的何某。陈某得知何某(另案处理)自2009年以来就在郴州从事非法制造发票从中营利,曾多次被陈某“邀请”为其联系需票方。陈某天真的认为这只是送送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就答应了。2012年10月,经了解,陈某得知永兴县一老板李某需要大额税务发票报账。2012年10月12日,陈某从何某处拿来2张(其中一张150万元,一张137万元)总金额287万元(税率按3.5%)非法制造的假发票用信封装好,委托朱某代交出售给永兴老板李某。何某对陈某承诺,如报账成功,给陈某2万元报酬。不料,李某将发票交付款方报账时被对方识破,后经永兴县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确认,2张金额287万元的发票均系非法制造假发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出售伪造的税务发票给他人报账,票面金额达人民币28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