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新规明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

18.02.2016  08:16

  星辰在线2月1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日前,市纪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出台了《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对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市纪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对本市管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本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方式包括群众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形式。

  根据该规程,对本级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将根据举报内容分别移送给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办理。涉及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单位的检举、控告和相关材料,以及应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受理的申诉,将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办理。

  市纪委畅通举报途径,举报电话:12388-1,0731-88667249;举报网址:http//www.cslz.gov.cn;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