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犯被湘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12.12.2017  04:37

  一方是因患有尿毒症需要换肾的“受体”黄某某,一方是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意欲卖肾的“供体”张某某,在职业中介薛某某、冯某某等人组织下,“买卖”市场终于契合,各方均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这场非法肾脏移植手术以失败告终,而由此引发的索赔纠纷,曝光出了一条可怕的产业链条——地下肾脏交易市场。

  2017年5月底,患有尿毒症的黄某某通过一些渠道联系上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表示想做换肾手术,并谈好手术费用50万元。李某某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用40万的价格将这单“生意”“转包”。薛某某又联系到冯某某,由冯某某一手联系手术医生和提供肾脏供体,18万元费用包干。冯某某通过某器官移植QQ群找到了“供体”中介,中介把“”张某某“”到了长沙。薛某某先将“”在长沙圈养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冯某某等人就通过各类网络社交软件寻找愿意主刀的医生、麻醉医生等人。

  一切就绪,只欠东风。人都有了,手术场地去哪找呢?6月初的一天,薛某某独自驾车到湘潭寻找手术场地。他意外发现,湘潭市岳塘区“华侨中医医院”处于停业状态,位置也隐蔽,符合他们的条件。薛某某联系上了“华侨中医医院”的临时负责人周某某,并商定支付手术室租赁费3万元,周某某当即答应了下来。万事俱备,这个隐蔽而又庞大的市场组织者和参与者们经过商量,将手术时间定在了2017年6月8日晚。

  6月3号,薛某某等人把“金主”黄某某带到长沙和供体一起进行了肾脏配型等身体检查,“幸运”的是,配型成功了。

  做事“细致”的冯某某等带着主刀医生、手术助手等人对“华侨中医医院”手术室进行了实地勘察,发现手术室缺少相关器械。薛某某按照冯某某提供的物品清单又购买了手术器械。

  2017年6月8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冯某某、“金主”黄某某、供体张某某以及主刀医生、手术助手、护士等12人到达华侨中医医院三楼手术室。动手术原本就是件令人紧张的事,加之又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手术,紧张气氛自然升级,手术时间从当晚24时直至次日清晨6时,所有在场的人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术后,黄某某支付给李某某手术费用等共计46万元,李某某给了薛某某40万,薛某某支付给医生18万元,供体中介费1.5万元,供体张某某的肾“”了4万元,另外还有手术室使用费3万元、供体留院治疗费5000元等。

  事情如果到这里结束,那对所有这场交易的参与者来说可以说是“完美”,水面下暗流涌动的一切都不会引起水面上浪花翻滚。但冥冥中注定,黑暗的、肮脏的、令人不齿的一切终将受到清洗。黄某某在长沙某医院检查发现肾脏移植失败,6月11日,薛某某、冯某某与武汉某医院联系,将其送去进行抢救性治疗,并在该医院实施了肾脏摘除手术。因手术失败,黄某某向薛某某索赔40万元,薛某某先是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了199900元,并口头约定余款于6月30日前退清。但后来薛某某没有兑现承诺,黄某某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向湘潭市市长热线举报。至此,该起罪恶的地下交易才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案发后,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高度重视,及时派出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市院侦监科提出,一是该犯罪团伙中介与中介之间环环相扣、分工协作,非法肾脏交易形成如流水线作业的产业链,上述犯罪团伙在其地方作案的可能性也极大,因此,公安机关要拓宽信息收集面,查找其他地方是否有类似犯罪线索;二是上述团伙之间相互隐瞒身份,沟通方式隐蔽,反侦查能力极强,公安机关必须对客观证据如银行收账、转账记录,作案周边视频等进行认真排查;三是从本案打击面看,除安排肾脏交易手术流程的职业中介外,手术医生、场地提供者均应作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参与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4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于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冯某某等人六人以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批准逮捕。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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