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04.02.2015  15:41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原则,近日,凤凰县人民政府再次印发《凤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性文件,这是自2012年出台该项应急预案后,首次对其进行编制、修订。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该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现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等目标。
      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社区)、县直有关单位应急机构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内气象灾害应急和防御处置工作。县气象局与相关部门加快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以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件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保障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将加快推进凤凰县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进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联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