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维护发展农民利益(组图)

02.03.2015  11:37
澧县公示土地确权调查结果。
 
桃江县经管局负责人在村组指导土地确认指界工作。
 
技术公司在新田县农村向村民介绍确权工作底图。
 
澧县经管人员在大堰垱镇水泗村开展实地调查。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着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湘大地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澧县、桃江、新田3县整县试点基本完成,永州市整市推进,打出了一套深化农村改革的“组合拳”。全省15个县市区、10个乡镇、115个村开展了试点。改革释放出来的红利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6万个、成员216.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5.6%;家庭农场2.9万个;耕地流转面积144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8%;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民负担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羊年伊始,为迎接“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及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理事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我们采撷了几个创新农村经营管理的经验典型予以推介,以期与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创出“关键之为”。

   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夯实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主体支撑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委主任 刘宗林

  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农业部的要求,把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狠抓龙头企业培育,强化现代农业的骨干支撑

  湖南是传统农业大省,产业化发育程度低。为此,我们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启动实施“百企”培育工程,即从全省5万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筛选100家市场前景好、管理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辐射带动全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财政每年新增8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纳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建原料基地,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粮食生产提质增效。2014年全省100家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达1100亿元,增长20%以上,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16个,带动农户140万户,直接安置就业劳动力17万人。

  二、狠抓农机合作社培育,推进粮食生产装备现代化

  把发展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落实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把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我省实施了扶持千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用两年时间,重点培育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进而提高种粮效益,探索南方地区水稻生产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按500亩以上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服务经营规模,配置农机装备,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30%的基础上,省级和市县财政分别按购机总额的15%给予补贴。项目实施有力调动了农民发展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2014年全省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资金达13亿元,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1405家,同比增长64%,其中资产超1000万元的有15家,入社人数达5万多人,年完成作业面积1700万亩,全省水稻全程机械化综合水平达65.5%,比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年服务收入超过130亿元。

  三、狠抓家庭农场培育,积极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为促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有序发展,我省全面加强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在1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从2014年起,分3年时间,在全省现有种养大户中,重点选择培育1万户种粮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在150亩左右,省财政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省农委制订了《培育扶持1万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与工商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到2014年底,全省30亩以上种粮大户发展到14万多户,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了全省粮食生产的提质增效。2014年粮食生产突破了600亿斤,比上年增加15亿斤,以占全国不到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5%的粮食。

  四、狠抓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新农村建设内在活力

  多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利益。针对我省总体上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2014年,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省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鼓励村集体通过盘活现有资源,通过发展物业经济、服务经济和资源经济等多种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服务功能。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市城区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扶贫开发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

   政府引导 政策支持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根据人总行总体要求和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部署,去年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长沙中支)联合原省政府农办,在省内10个县市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24笔、2.3亿元,单笔贷款平均金额为102万元,贷款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没有出现不良贷款。其中,10个试点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款1.1亿元,占全省该项贷款总量的5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平均抵押率为46.8%。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试点启动后,长沙中支联合原省农办成立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10个试点县(市)及其所在市州均建立了规格较高、涉及面广的联席会议制度,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领导、人行和农经部门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二是积极开展实地督导。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永兴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劳动竞赛,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在货币政策工作使用上给予倾斜。大部分市人行对试点县(市)单独下达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在合意贷款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如湘潭市人行为湘乡市分别下达3亿元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岳阳县制定《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县财政拨款300万元建立贷款风险基金,对实际发生的信贷损失,在金融机构履行追索责任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给予20%的风险补偿。三是出台贷款优惠政策。湘乡市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新贷款贴息,并对金融机构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的1.3%给予奖励。四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试点县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服务站,并以此为平台,为规模经营主体提高服务。常宁市、衡阳县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发布农村产权交易的供求信息、市场交易行情,组织农村产权“招、拍、挂”等交易。

  三、以土地经营权为核心,探索抵押贷款业务创新。

  各试点县(市)紧紧围绕“放活经营权”,积极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单独以经营权抵押且办理他项权证。在该模式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保留承包权、流转或抵押经营权。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承贷主体,凭有关材料到县(市)农经部门办理经营权抵押登记。经审核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由农经部门向其颁发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二是单独以经营权抵押但不办理他项权证。该模式与第一种模式相似,区别在于农经部门虽为经营权办理抵押登记,但不颁发他项权利证书。三是经营权仅作为增信手段的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模式。在该模式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一般作为林权、农机具、商品房等其他农村产权抵押的补充。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重点

   扎实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省农村经营管理局

  2014年,省农村经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委的部署,集中精力抓大事、促发展,围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全省经管工作呈现出“四新”: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有新成效。澧县、新田、桃江3个整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到2014年,全省耕地流转面积138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8.9%。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新亮点。到2014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工商登记总数达36315个,是2008年年末数的11.2倍;全省累计有合作社成员195.6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4.1%。组织了全省200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培训。出台了《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

  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新突破。全省审计农村集体单位2.8万多个,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13180件。全省已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42177个,占总村数的98.2%。四是农经统计和队伍建设有新进展。举办了全省县以上农经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151人参加,重点培训农经统计软件及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工作思路:

  一是着力抓好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全省范围推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各地上报的确权登记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全省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敲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确权登记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着力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办法,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开展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创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整合建立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体包含农村住房、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农村产权、资产交易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开展仲裁师资骨干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强化土地矛盾纠纷调处,探索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纳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继续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县申报。

  三是着力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贯彻落实好农业部等9部门《关于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切实做好100个省级示范社创建工作,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1000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部署,建立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启动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农民合作社的资金瓶颈问题,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意见,开展家庭农场建设试点,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

  四是着力抓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协同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立法工作,并结合制定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文件。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作要点及有关政策解答等文件,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推进产权要素市场交易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精神,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的协调、实施工作。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规范管理的水平。

  五是着力抓好农经统计和农经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经统计专项培训,加强统计报送,严格质量和时间要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抓紧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农经机构,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创新监管方式

   提高农民维权和负担监管实效

  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全省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坚持以农民维权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全省农民维权监管工作呈现重视程度更高、监管力度更大、成效更加明显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15884.48万元,退还农民款项2123.3万元,清退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1776.43万元,补发农民惠农补贴8377.44万元,收缴违规补贴1082.88万元。乱收费现象明显减少。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较好,惠农补贴发放更加规范,农民得到的政策性实惠更多。一事一议项目操作逐步规范,财政奖补力度加大,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高涨。农民诉求渠道不断拓宽,信访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在农业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督导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省份给予通报表彰,在南京全国农村经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北京、河南、黑龙江等兄弟省市先后来我省学习取经。

  2015年,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农民维护、减负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中心,以落实各项惠农减负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途径和办法,不断提高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实效和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省教育活动办的要求,继续抓好“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沟通,督促抓好系统内自查自纠。督促各市县认真开展“回头看”,对于自查自纠不深入的,要求进行“补课”,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过硬措施,继续抓好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深入推进。

  二是抓好惠农政策落实。规范补贴数据采集、资金拨付等环节,确保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真实性。全面落实惠农补贴信息备案制,督促惠农补贴主管部门及时报送补贴信息。督促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范围,对于中央和省里没有要求纳入“一卡通”的补贴项目,尽量实行“一卡通”发放。

  三是抓好农民维权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部门联合等形式,开展专项和综合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及相关部门抓好整改,促进政策落实。对2014年度全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检查情况,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发通报。继续开展对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等涉农领域的乱收费以及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抓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依据全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且问题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对重点监控县的业务指导,帮助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和治理措施,实现整改目标。指导各市县落实农民负担重点监控措施,对本辖区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直部门和乡镇实施重点监控。

  五是抓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申报上报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管严格、群众满意的典型经验,示范引导一事一议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审计筹资筹劳、负债建设和资金劳务使用情况。指导基层研究出台一事一议规范性文件,规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操作。

  六是抓好涉负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各种损害涉农利益问题投诉,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依托《阳光三农网》平台,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对问题性质严重、因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上访等重点信访件,省里直接督办。

   健全制度 突出重点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宁乡县委 县人民政府

  多年来,宁乡县认真执行农村审计政策法规,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来,重点审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3个,审计金额近3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350多万元,涉及村干部近200人,移送纪委处理5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明确县农经局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管部门,县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配合。在审计工作经费上给予优先划拨,从乡镇选调7名精通财会业务的人员从事农村审计工作,并通过“5127”工程引入2名高素质人才充实农村审计队伍。为配合村支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组织部、农经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全县33个乡镇422个村(社区)全部按要求完成了年度财务清理和任期审计工作。

  —健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制定了《财务审计规程》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规划(2013-2015)》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实行主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审计前做到“六个公开”,即在被审单位所在地张贴审计公告公开审计时间、范围、内容、程序、人员、举报电话。审计中做到“六审六查”,即审财产物资,查账务是否相符;审存款现金,查账款是否相符;审各项收支,查是否符合规定;审专项资金,查去向是否清楚;审承包合同,查收入是否上交;审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审计后做到“三个到位”,即意见反馈到位、决定送达到位、后续处理到位,得到了当事人的信服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领域。一是紧盯县域重点项目抓审计。结合宁乡近年城镇化进程加快和项目建设增多的实际,加大对农村征地拆迁、项目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由农经局和纪检部门对有征拆和建设任务的村采取事前介入、事中监督、同步审计的方法,监督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二是紧盯农村难点工作抓审计。去年县农经局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11个乡镇的13个村进行重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33.3万元,其中返还村集体46.2万元,上缴财政28.7万元,纠正违规金额558.4万元。三是紧盯农民关注热点抓审计。随着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力度加大,发放给农民的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每年在2亿元以上,医保、新农保、村级“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快速增长,这些都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宁乡突出抓好这些领域的专项资金审计,确保了惠农政策不走样、不缩水。

   推动土地确权登记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澧县稳步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澧县县委 县人民政府

  2014年,农业部确定澧县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省委、省政府确定澧县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县推进试点县。目前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效果良好,也积累了一定经验。

  一、强化行政推动。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宣传发动会议,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印发了23万份《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答》。选择了基础较好、进度较快的大堰垱镇进行前期试点。县财政每亩补助10元,保障了前期启动工作经费。

  二、做好前期工作。制订了《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和《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印制了23万份《湖南省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各乡镇(街道)在收集整理承包档案的同时,上门入户和农民群众进行核对,全面摸清了全县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续完善工作以来的承包现状。举办4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题培训班,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培训34场。

  三、规范操作程序。由国土部门和农经部门、测绘公司密切配合,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形成的土地权属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和1:2000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库等已有成果为依据制作工作底图。由各村安排村组干部、老组长、老党员配合技术公司工作人员,组织农户到实地确认指界,根据调查登记表上的内容,对照工作底图,对每一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现场确认。由技术公司根据农户确认的工作底图,计算实际承包面积,制作承包信息表、农户承包花名册、绘制村组鱼鳞图和农户宗地图。由入户登记员负责对技术公司提供的承包信息表、鱼鳞图、宗地图进行公示,并逐户上门由农户进行核对,对农户提出登记有误的进行纠正,然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技术公司根据公示纠错确认后的相关数据,以户为单位打印承包合同,经村(居)委会盖章后,上门与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由村(居)进行数据汇总,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乡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颁证书面申请,经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编制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县政府批准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通过宣传政策、协商调解、调解仲裁、依法诉讼四个途径,妥善化解矛盾。

   推行产权制度改革

   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 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坚持以“一制度三体系”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政府主导,提供政策支撑。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农村“五权”流转实施方案》等10个有关农村产权改革的文件,建立了农村产权评估、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纠纷调处、风险防范、社会保障等制度,为合理配置农村资源、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撑。

  —健全组织,搭建服务平台。成立了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统筹负责农村产权改革具体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任主任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与乡镇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土地、房屋等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信息的收集、发布、项目洽谈、招标、签约、“五权”抵押贷款服务等工作,村设产权流转服务站,组设农村资源流转信息员,实现了产权改革服务机构网络县乡村全覆盖。

  —确权颁证,划清产权归属。对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全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动地和公用地的确权发证。对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农户承包的集体林地,在勘界确权无误的情况全部发放《林权证》。对除公共用途外,用于水面养殖等经营性山塘水库,在明确所有权的前提下,给承包经营主体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岩门镇全面推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集镇所在地、乡镇机关所在行政村、扶贫产业贷款模式试点村的农户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发证,为有意愿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优先办理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发证。

  —规范引导,给予重点扶持。将盘活农村产权经营权、提高产权经营效益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产权流转服务平台的作用,一方面是规范农户与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签订的土地租赁、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合同;另一方面是主动牵线搭桥,引导农村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向有实力的经营大户、公司企业集中。同时,对产权流转集中、规模大的生产基地在涉农项目申报、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内5家农技服务型公司和签订合作协议的以湖南农大、湖南省农科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为大户的农业生产基地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优质服务。

  —创新服务,激活资本功能。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化作为农村产权改革探索的核心问题。引导金融部门结合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创新服务方式,将农户的土地、房产等财产资源纳入评级授信的指标依据;在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积极研发金融新产品,探索开发农村“五权”抵押贷款、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扶贫产业资金担保贷款等新模式,激活了农村产权的资本功能,有效缓解农村发展“贷款难”问题。

   发展销售联合社 促进产销对接

  郴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近年来,郴州市将“产销对接”作为一项增加农民收入,惠及广大市民的枢纽工程来抓,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向市场,指导成立了以直销为目的的一批联合社,形成了以基层合作社为基础,以配送服务中心为纽带,以销售店为支点的农产品供销产业链,做强农业产业,保障农产品供给。主要做法是:

  一、着力体系建设,促进市场对接。一是发展壮大加盟店直销店,夯实市场对接终端。通过开展农社对接,各合作社积极拓展销路,纷纷在县城、市区开设门店,建立“农改超”净菜超市、农产品直销中心,成为汇聚、宣传、展示、销售合作社产品的良好平台。目前,我市已有800多家合作社参与发展加盟店、直销店销售合作社产品。二是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升市场对接能力。为做好农社对接服务工作,部分联合社在市城区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配送中心,中心配有专业的冷藏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现代化的清洗包装中心,并配备了一批配送车。配送中心每天承接基层合作社送来的农产品,进行分级检验、贴牌包装,配送给市城区社区加盟店、学校、企业、医院食堂、超市、酒店,确保了菜品新鲜。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产品安全保障。通过开展基层合作社、销售门店(或联合社)两级检测,把不合格的农产品排除在市场之外,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合作社通过加强管理,引导社员科学生产、标准生产,建立生产档案,进行质量检测;销售门店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点,基本形成统一的蔬菜农残检测网络。

 


  二、加强扶持宣传,促进快速发展。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从200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农社对接工作列入“民生100工程”,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市县两级设立了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市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们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先后30多次进行了专题报道,“郴州农经网”开辟农社对接工作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网络销售。

  三、坚持互惠互利,实现利益双赢。一是市民得到了实惠。据调查统计,直销店的农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0%—30%。二是农民增加了收入。2014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5.93亿元,实现利润2.5亿元,二次返利1.37亿元,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1.2万元,同比增长22.6%。 三是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2014年,全市农产品产量普遍比去年增长30%以上,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的山区特色种养业发展更快,涌现了一大批种养专业村。

  (本版照片均由省农村经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