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子商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01.10.2015  16:40


 


各市州、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和《湖南省“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计划》的要求,近期我省将重点做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推广应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落地运营、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村快递物流发展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


  2015年我厅决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工作,评选了11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见附件)。各入选示范县要尽快落实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全工作机制,配齐相关工作人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并结合本县的农产品特色和农村商贸流通情况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营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入选示范县要尽快建立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域服务中心要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优选当地承办企业。选择成熟的专业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流物流服务,做到线下与线上交易的融合,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B2B2C电商模式。整合利用农村现有的乡镇商贸网点、物流配送等流通网络资源,建立完善的县域全覆盖的县、乡、村三村配送体系,实现当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针对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产品种养大户和基层政府开展多渠道培训,大力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依托现在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服务农村老百姓的网络代购、本地农产品销售、生活服务等电商服务,特别要联合当地农村合作社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优势产业特点,做好包装和网上销售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各入选示范县要在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2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力争今年年底,各入选示范县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电子商务月交易额超过800万元。


  示范县要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经验,进一步梳理并上报农村青年创业、企业运营模式、特色农产品营销等典型案例。省商务厅将定期检查和指导示范县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入选示范县开展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明年的支持政策。


   二、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的推广应用工作


  今年入夏以来,我厅组织全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对炎陵黄桃进行“互联网+特色水果”电商模式试验取得了成功。为树立我省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建立新型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我厅决定在全省正式推广“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各特色农产品产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调查充分了解当地企业、农产品生产组织和种植大户的种植及销售情况。积极对接全省、全国媒体平台,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深挖每一个产品背后的故事,形成地方特色品牌。各特色农产品产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特色水果”电商模式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5〕22号)文件的要求于11月30日之前,将当地特色农产品的产量、仓储、道路运输等相关情况摸底表上报给省厅。我厅将在今年年底前根据各市县上报的情况组织我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对接,制定2016年我省“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行动计划。为此市县商务部门要提前做好当地种植企业、农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并积极与上述电商企业沟通联系,确保当地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成功。


   三、认真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确保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2010年我省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以来,共有28个县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信息量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我省试点县和有条件的县(市)商务部门要做好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认真收集当地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全国平台的区域农产品栏目,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工作力度,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特别是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除在冬、夏两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上报商户数不少于2000家外,还要针对全国平台常态化对接的特点,及时组织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业协会和涉农企业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建立日常对接工作长效机制。


  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是全国商务系统应对突发农产品卖难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商务部门通过登录全国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可对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进行操作。特别是市州商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等申请成为全国农产品服务平台的用户,发布农产品大额采购需求信息,通过采购对接系统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每个市州全年至少推介报送30家采购企业。


   四、加快我省“农村商务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县域落地运营工作


  各市州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商务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县域落地运营工作,努力抓好,快见成效。项目没有落地的县(市)商务部门要尽快做好对接、协调、推动工作,确保“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快速落地;相关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努力抓住传统商贸转型电商的机遇,实现业务转型。项目已经落地的县(市)商务部门要协助当地承载企业做好运营工作,组织更多的当地销售企业入驻平台,利用电商模式扩大销售;同时积极开展当地农产品上行工作,选择条件合适的村级服务站开展O2O业务,直接为当地的农民提供电商服务。力争在2015年底,每个市州有1-2个县实现“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落地运营。全省建成“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的县(市)超过20个,3年内实现全省覆盖,平台终端客户超过20万家,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同时推动苏宁易购、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企业在我省各县(市)建立农村电商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


   五、支持我省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快递物流


  各市州商务部门要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当地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通过电商销售模式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就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各市县依托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搭建区域性电商服务平台。促进我省优秀的农村和农产品电商平台以及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发展。


  各市州商务部门要加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点多面广和配送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建设。


  联系人:厅电子商务处 刘琦  陈凯斌


  联系电话:0731-82287166  82289509 


  传真:822872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名单


 


 湖南省商务厅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2015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名单


 


  一、2015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


  桑植县、湘潭县、衡东县、新化县、湘阴县、溆浦县、汝城县、吉首市、安乡县、中方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名单


  2007年商务部试点县:临湘市;


  2010年国家级试点县:长沙县、衡南县、桂阳县、石门县、隆回县、桑植县、泸溪县、平江县;


  2013年国家级试点县:醴陵市、湘潭县、沅江市、慈利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宁远县、双峰县、麻阳苗族自治县;


  2013年确定的省级试点县:宁乡县、攸县、湘乡市、衡东县、汉寿县、桃江县、安仁县、双牌县、沅陵县、新化县、凤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