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民政全力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

19.07.2016  08:32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最困难、最弱势,也是最需要帮助、最需要关爱的群体。湘潭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从2004年开始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又将敬老院建设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标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目前,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现状

  一是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逐年提高。从2005年开始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由按“人头”、“田亩”筹集钱粮供养改为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供养制,实现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吃“皇粮”的目标。市、县两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年预算五保供养资金4000多万元,逐年提高供养标准。

  二是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上升。全市现有农村敬老院80余所,集中供养生活水平达到8000-10000元/年,集中供养率由2008年的不足6%提高到20%。敬老院实现功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活动区域化、服务家庭化,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为五保老人打造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园。

  三是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不断规范。一是市政府先后下发文件明确了机构性质、明确了人员配备,明确了经费渠道,明确了责任主体。二是加大投入,2015年,拿出219万元,全市民政系统共筹集700余万为全市所有敬老院添置了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紧急呼叫系统、走廊过道扶手和床头双开关五项安防和适老服务设施。今年,市本级计划投入400万元,明年投入200万元,为全市所有敬老院统一添置过冬取暖设施设备,确保老人温暖过冬。三是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对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

  四是五保老人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改善。一方面,采取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所有五保老人每年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支付资助资金125万元。另一方面,从2010年开始,联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全面落实了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免,实现了“零支付”,2015年,全市五保户住院救助17812人次,支付救助金12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