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实施方案

20.07.2016  22: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道事故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开展,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推动我局农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林
  指  导  员:张贵平
  常务副组长:陈友亮
  副  组  长:陈德生  曹金平  周忠杰  陈百友  陈三国  周友明
  成          员:肖上元  桂琼荣  邹翻山  刘新文  各乡镇、街道办农机站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监理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农机局监理大队大队长肖上元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期6个月)。
  四、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用运输拖拉机、田间作业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农业机械化生产场所。
  五、整治重点
  对无牌无证、黑车非驾、报废车上路、擅自改装、过期未检、超限超载、人货混装、非法载客、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依法逐台进行处置和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处置整改责任人。
  六、整治办法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结合“农用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年”活动,在切实抓好农用拖拉机交通运输、田间作业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同时,全面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农机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机站、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重要性,对深刻吸取“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要把此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最紧迫的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迅速成立专门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方案,保证工作经费,确保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三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促整改相结合,既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又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短期内整改不能到位的决不敷衍了事,制订整改计划,分期整改到位;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相结合,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严厉打击。
  (三)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各乡镇(街道)农机站、各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实行事前问责,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站所的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故和情况要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农机局将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各乡镇(街道)农机站、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关成员单位要每个月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每两个月向县农机局报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情况,县农机局将按“一月一警示,二月一通报”的要求,通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