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违法建筑处罚后越建越多 县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处理

14.04.2016  10:36

  本报长沙讯 “鑫霖科技休闲农庄”未经批准,在承包的600余亩集体闲置山地建四合院、网球场和停车坪,被处以11万余元罚款后,又违建别墅、羽毛球室和养殖场等(详见潇湘晨报4月13日B01版)。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村民投诉称,“过去四年内反复投诉,违法建筑却迟迟没有拆除。”

  4月13日,记者从该县行政执法局一分局了解到,他们正安排人员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将根据结果依法对农庄作出处理决定。

  4 月13日上午,长沙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李凯军拿出一份“鑫霖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房一事的移送函”。这份函中称,农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3条、第44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李凯军说,根据2015年11月26日《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法监察大队机构已按规定撤销,目前县国土局无行政执法权。4月11日,执法监察大队将案件移交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

  “根据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合院、网球场和停车坪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但农庄未经批准进行建设,国土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补办手续。”李凯军说,农庄随后在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农业用地范围内建别墅、羽毛球室和养殖场,“这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他承认,“因考虑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实际原因,没有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存在行政执法不力。”对于这一非法占地行为,李凯军说,如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县行政执法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一分局局长刘志高说,“鑫霖农庄的非法占地一事以前由县国土局处理,11日接到移送函后,已安排人员对此事再次进行调查,并结合国土局的认定调查材料进行核实。”刘志高说,他们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依法对农庄作出处理决定。            记者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