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举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座谈会,张宝文副委员长到会发表重要讲话

05.11.2014  10:03

  11月3日,全国人大农委、农业部联合在北京举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和湖南等15省市区农机局负责人及部分农机企业合作社代表参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张宝文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在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实施十年,社会影响积极,农业机械化促进和监管全面走上法制轨道,中国特色的农机化扶持政策框架基本建立,特别是购机补贴持续大幅增加,有力带动了地方政府、农机企业和农民的多元化投入,推动农机装备总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大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开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黄金十年,为粮食十连增和农民收入十连快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作物品种、农艺技术、工程技术、基础材料、制造工艺、农产品加工,横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在中国,只能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道路,农民是主体,要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赶、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不断加大财政、信贷扶持力度、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理,增加购机补贴,必要时辅以燃油补贴和作业补贴,这正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本意所在。
  会议强调: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快速变化,青壮年农业劳动力短缺日趋加剧,农业用工成本持续增加,依靠大量低成本劳动力精耕细作支撑农业稳定发展的空间逐渐缩小,机械化程度的高低越来越成为决定农民种养意愿从而影响大宗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为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农业部韩长斌部长、全国人大农委刘振伟副主任委员作重要讲话。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企业和中国工程院罗锡文院士在会上发言。
  3日下午,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中心举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专题研讨会,湖南省农机局局长王罗方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