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内高校多手段防范校园网贷风险
本报10月16日讯 校园贷风险逐渐显现,过度消费、冒名借贷、暴力催收等新闻频频曝出。对此,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今日获悉,省教育厅已将《通知》下发至全省各高校,按照相关要求,我省各高校将面向广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
多种手段防范风险
《通知》要求,高校要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并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
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也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此外,《通知》规定要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除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还要教育引导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
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教育部提醒学生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完善资助体系
拓展资助渠道
针对部分经济困难学生,《通知》要求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完善资助体系,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制度支撑,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筹集专项基金,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拓展资助渠道,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普及信贷知识
此外,《通知》指出,应向学生普及信贷知识,会同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针对近来逐渐失控的不良校园贷,4月,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8月,银监会也发文强调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要求对校园贷进行整治。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屈海林 韦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