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老服务业推进会在湘潭召开 蔡振红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14.05.2016  01:10

 

  

 5月13日,全省养老服务业推进会在湘潭市召开,蔡振红副省长出席讲话,强调养老服务水平是城市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地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要正确处理好医疗与养老、政府与市场、管理与服务、物质与精神、当前与长远五对关系,当前重点解决“养谁”、“谁养”、“怎样养”的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光明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作工作报告,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黎咸兴、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出席会议,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出席会议并致辞。

蔡振红副省长充分肯定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养老服务领域推出了30多件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务实政策和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养老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1342家,养老服务总床位达到2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36.5%和22%以上,初步建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产业经济效益不断彰显,通过 “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全省初步形成了养老服务产业链和大养老产业集群,涌现出10家知名养老服务品牌,2015年实现养老产业增加值达500亿元,养老产业即将成为全省需求丰富、潜力巨大、拉动就业的支柱性产业。

  蔡振红副省长强调,养老服务水平是城市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各级各地要把政策落实做细,并形成合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之一, 到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人达到1164.4万名,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7.17%,据预测,到2030年,我省老年人口将突破2000万,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以及空巢、失能老人增多等特征明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全省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培育消费市场,培训养老人才;要处理好医疗与养老、政府与市场、管理与服务、物质与精神、当前与长远五对关系,把养老产业打造成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重点要解决“养谁”、“谁养”、“怎样养”的问题,政府与公办养老机构一定要发挥好兜底职能,让贫困高龄、失能半失能、失独等特殊老人群体,通过居家居社区等方式养老,提高他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段林毅厅长指出,“十二五”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各地要抢抓当前各项规划编制机遇,编制养老服务业专项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973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97%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3%的机构养老,3%的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托底保障特困老人,完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制度、老年优待政策、高龄关爱机制和老年人意外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制度,建立高龄失能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战略合作,鼓励养老机构创办医疗机构,支持社区嵌入型发展、居家监护型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当前重点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支持力度,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今年,省政府继续将 “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列入2016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了各地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各地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统计,养老标准化建设,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会议还创新典型经验交流方式,采用视频短片的形式,集中展播了《长沙:养老新格局,长沙新起点》、《常德:坚持创新突破,发展养老服务》、《郴州:守望夕阳的幸福》和《湖南:医养天年-湖南样本》4个视频短片,湘潭市和衡阳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下午,与会人员集中参观了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市六医院),岳塘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下摄司养老中心、纱厂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经开区红旗社区、吉利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银监局、省发改委负责人和各市州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