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十几年,没想到违了法

04.05.2015  12:15

  

 

  4月30日,在长沙县路口镇麻林社区仁家组,养殖户陈泽强由于拒不执行生猪退养和污染治理,已涉嫌违反新《环保法》中的第六十三条,将会被行政拘留。曾诗怡 摄

  星沙时报讯(记者 蒋志斌)“由于你没有排污许可证,且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书,现将你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4月30日上午10时许,在长沙县路口镇麻林社区仁家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向养殖户陈泽强出示了传唤证,并将其带走调查。

  一靠近陈泽强家,猪粪的恶臭便扑鼻而来。走进猪舍,记者发现200余头生猪挤在300多平方米的栏舍内,而猪粪水则随着一条粪水沟流向外面。在粪水沟不远处,一个面积不大的沼气池内猪粪已经溢了出来。“所有猪粪水都通过沼气池,沼气池满了以后,就随着这条水沟,流到麻林河的一条巷子,通过这条巷子直接排到麻林河。”路口镇生态办相关负责人说,镇村曾多次劝说要求其进行退养转产,环保部门也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但陈泽强一直未引起重视,经过环保和乡镇部门多番监督和提醒后,他仍拒不执行生猪退养和污染治理。

  “陈泽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新《环保法》中的六十三条,将会被行政拘留。”该生态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见到公安民警到访,陈泽强有些意外。“养了十几年的猪,没想到还违法了,等处理了这些生猪,以后不养了。”被带上警车时,陈泽强说。

  跟陈泽强一样,因生猪养殖污染环境而被行政拘留的还有花桥湾村养殖了60多头生猪的陈晓君。“路口镇以前也是养猪大镇,当时全镇的生猪养殖数量达到了30万头。”路口镇副镇长邓志强说,经过这两年实施生猪退养,生猪养殖数量已降至6至7万头。接下来路口镇将与县环保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系,对镇内生猪养殖污染行为一概采取高压打击态势。

[编辑:邓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