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04.06.2016  06:05


 



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



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直销企业:



现将《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函〔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我省直销企业需提交的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明确如下(联系人:叶杰,电话: 0731-822979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湖南省直销产品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调整直销产品申请书;



2.原直销产品和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说明(重点是对拟增加的直销产品范围和标准做出说明);



3.调整后的直销产品明细表(商务部新表);



4.《直销企业调整直销产品情况审核意见表》;



5.新增、变更直销产品的,需提供产品批准文件、产品检验报告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化妆品。产品批准文件:产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国务院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保洁用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器材。产品批准文件:①产品是医疗机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给申请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证明、检测报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①产品是电热毯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小型厨具。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压力锅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家用电器。待商务部出台具体细则后,另行备案。



6.变更产品商标的,需提供新商标的注册证明;



7.变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申请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



8.直销企业拟从境外进口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产品从事直销的,应提供国内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批准文件。



二、湖南省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直销培训员备案申请书;



2.直销培训员备案表;



3.直销培训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与直销培训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直销培训员学历证书。




 



附件: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6年5月11日 



 



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