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六大”要素,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能力水平

21.08.2017  21:54

为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8月21日,湘西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由副支队长刘军进行授课。

培训会上,刘军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花垣县振兴公司电解锰渣库废水超标排放案为例,对案件办理进行详细分析讲解。他指出,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满足的“六大”要素,即主体要正确、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法律适用要准确、程序要合法、裁量要合理。办案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别是违法行为事实的认定,要做到“三个清楚”。基本事实“违法行为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违法原因、违法原因、采取措施”等七个要件必须清楚;特定事实“环境违法行为定性必须正确、环境违法行为要件必须全面、环境违法行为要素必须准确”三个“必须”务必清楚;裁量事实“环境污染程度、情节轻重”二个标准必须清楚。

这次培训对如何展开现场调查、如何充分调取有效证据、如何填写相关书证材料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对于我们新进的监察执法人员今后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具有很大帮助。” 支队监察员姚博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