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签署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
11月19日,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举行了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袁友方,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凤全,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郁青出席了签约仪式。
今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安部举行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约仪式,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180万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此项目是中国人寿继开展全军和全体武装警察保险以来,承保的又一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政策性业务。根据保险协议约定,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最高27.5万元的保险金。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广大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透支,在职病故问题也十分突出,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公安保险共计理赔152人次,累计支付赔款489.8万元,其中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在职民警就有43人之多。
刘凤全总经理表示:中国人寿将充分发挥机构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竭尽全力,提供快捷、便利、贴心、优质的服务,切实做到让各级领导放心、让广大公安民警满意。也衷心期望,在省公安厅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深化在警务辅助人员保险、职业年金等领域的合作!
袁友方指出,此次国家出台惠及全警的新政,公安部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公安民警的深切关爱,体现了高风险、高补偿,高职业危害、高健康保障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家庭负担,对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和中国人寿各级公司密切配合,抓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落实;三是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的职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