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纪律执行第二轮检查情况通报

27.11.2014  13:10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27日讯(记者 李文婧)9月25日,长沙县纪委通报了第一轮公务接待纪律执行情况,并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的情况怎么样?全县公务接待纪律执行得怎样?日前,县纪委财务监察室联合县接待办、财政局、审计局对全县14个单位公务接待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第二轮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据了解,此次检查了湘龙街道、黄兴镇、金井镇、开慧镇、安沙镇、县交通局、县住保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和县工务局等14个单位,并对上次被检查的单位县城管局、星沙街道进行了复查。

  “2014年1-9月全县‘四项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9.14%,其中招待费下降69.03%、会议费下降72.83%、交通费下降24.68%、差旅费(含培训费)下降20.16%,从第二轮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县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县财政局、县接待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湘龙街道、安沙镇、交通局、工务局等食堂账务健全,核算清楚;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执行较好的是湘龙街道、住保局、工务局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了伙食费的是交通局、民政局、工务局等。”

  此外,检查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黄兴镇、金井镇等单位存在部分小额餐饮发票未注明事由和人数的问题,县环保局存在违规使用高档菜肴的情况,县文广局存在在酒店召开会议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目前,县纪委已责成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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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接待纪律复查情况通报

  县城管局:一是执行了公务接待公函、公电制度且内容登记较详细;二是食堂管理方面,干部按收费标准用现金向食堂购买餐票;三是干部需要加班的,通知食堂加餐或留餐,确需在外就餐的,在发票上登记了事由,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证,全局(含二级机构和执法大队、中队)10月份在外工作餐支出显著减少;四是规范执法用车管理,为所有车辆装配ETC,堵塞路桥通行费管理漏洞。

  星沙街道:一是在外公务接待有公函和接待清单,并按接待标准安排用餐和住宿;二是食堂管理方面,有专人负责登记每餐干部用餐数量,干部用现金购买餐票,食堂收取购餐票款后及时缴存银行,食堂接待使用客餐报告单,登记用餐人数、桌数、事由等事项并按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确需在外就餐的,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在发票上登记事由,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证;补齐了以前月份在外工作用餐的事由。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