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全面启动城区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04.11.2015  09:48
  11月2日,衡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畜牧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市城区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经营加工生猪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该市200多家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签订了经营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市食药监局局长颜昌正表示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城区市场查无“白板肉”。根据《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未经政府批准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加工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及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场地给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生猪屠宰经营。生猪屠宰批发商要在合法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内进行生猪屠宰经营活动,不得私屠滥宰;不得收购未佩戴耳标、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生猪,严禁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及产品。生猪肉及产品经营加工者要严格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登记;采购、销售肉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品及产品;生猪产品经营者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悬挂信息公示牌,向消费者明示经营者信息、肉品产地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肉制品加工厂(场)及学校、托幼机构、政府机关等集体用餐单位不得采购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及产品。

  对于违反规定的肉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市场承办者,房屋出租者,市食药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衡阳市局新闻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