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召开

28.07.2015  13:34

 

 

7月2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部署全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省政府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代表省工商局向各市州分管工商副市(州)长移交了机构人员名册、资产等相关资料并就全省工商体制调整相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光明主持会议。 

 

 

李金冬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体制调整。二要明确工作任务,稳步推进体制调整。关于机构调整问题,要做好市州局“三定”,要规范县级机构管理;关于  编制人员划转问题,要做好编制划转、人员移交和档案移交等工作;要认真做好经费资产划转。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体制调整。要强化组织保障,要科学制定方案,要加强汇报协调,要强化信访维稳,要抓好当前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尽责,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要继续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释放改革红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加大市场主体后续监管,落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违法信息公示等信用监管措施,推进“宽进严管”;要深入开展整治假冒伪劣、打击传销、整治虚假广告、查处不正当竞争等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要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置各类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引导,促进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李金冬指出,自1999年工商体制改革实行人财物上划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在垂直管理体制下已走过了16年时间。16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工商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改善,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工商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得到有效夯实,全省2.6万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职工在16年监管执法的工作实践中结下了深厚的同志情谊。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全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再次调整,今天正式划转地方政府管理。我们在培加珍惜系统情结的同时,也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充满了信心。不管体制如何调整、职能如何划转、形势如何变化,省局和市县局始终是风雨同舟的战友,永远是荣辱与共的同志,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定是。在这里,省工商局党组向各市州政府和工商部门的同仁们郑重承诺:分级管理后,省工商局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始终不会变,推动全省工商事业发展的决心始终不会变,与广大基层工商干部职工的深厚感情始终不会变。省工商局将认真履行对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责任,统筹推进全省商事制度改革,统一规划建设好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市场主体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组织开展好大要案查办和跨层级、跨区域执法。我们相信,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以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执法水平一定会有更大提升、服务能力一定会有更大改进、自身建设一定会有更大加强,工商部门一定能够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营造出更加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为实现“四化两型”、实现“三量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蔡振红指出,要充分认识工商体制调整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实行工商体制调整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地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二是实行工商体制调整是维护市场秩序,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现代市场体系的现实要求;三是实行工商体制调整是完善市县功能,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执法资源的客观要求。全省各级和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工商体制调整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精心组织好工商体制调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的分级管理。

 

 

蔡振红要求,要全力推动体制调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全面落实分级管理。要在省委、省政府规定时间内,将现行全省工商系统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各市州、县市工商部门调整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具体设置形式由各地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统筹决定;各市辖区和产业园区、管理区等设立的工商分局仍作为市州工商局的派出机构管理;市、县工商部门在业务上继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工资福利和经费保障纳入当地预算管理,资产债务随机构一并下划。体制调整后,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市场监管责任的同时,确保工商部门基本职能不变,上级对下级业务指导关系不变,保持机构编制和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工作经费水平不降低,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二是要稳步进行划转交接。工商体制调整工作涉及面广,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牵头抓管责任,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职,通力合作。特别是在机构编制、人员档案、经费资产等划转交接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把好审核关口,坚决避免出现差错,留下隐患。要加快体制调整进度,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确保改革举措和相关政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省编办和省工商局要加强对全省工商系统体制调整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控情况,妥善解决体制调整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一手抓体制调整、一手抓业务工作,确保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推进简政放权和降低市场准入的各项措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要坚持守土有责,继续做好职责划转前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站好最后一班岗,绝不能因为改革调整而导致工作脱节;要着眼长远,积极谋划分级管理新体制下工商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市场监管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责履行到位。

 

 

蔡振红强调,要确保全面完成工商体制调整任务。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工商部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分级实施。各级工商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抽调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好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移交各项工作,加强体制调整的指导和协调。各级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配合,为体制调整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接纳承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重大事项。二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实施体制调整,在实施人财物移交、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切实把握好政策界限,凡是文件有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妥善解决好体制调整过程中各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凡是与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相不相符的,都不能随意表态、随意开口子,对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照顾解决的问题,必须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绝不允许以解决遗留问题为借口突破政策底线,引起攀比,引起社会不稳定。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此次体制调整,省委、省政府特别强调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政经费等方面的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在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禁借机滥发钱物和转移国有资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体制调整工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四是要确保队伍稳定。全省工商各级领导班子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讲大局,全力配合支持体制调整;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和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体制调整期间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各级政府要坚决落实维稳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切实承担并负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稳定工作,高度重视体制调整期间的各类信访问题,依照政策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确保体制调整平稳顺利完成。

 

 

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的负责同志、各市州分管工商工作副市州长、省工商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工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财务科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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