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民参保登记 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陈范勋同志答记者问

17.09.2015  17:17

  (本报记者 谢兴吾)

  问:什么是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答: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已参保人员确认、未参保人员申报登记、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数据集中管理和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动态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落实助保政策,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的一项专项行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落实国家人社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一项长远的基础性工作。

  问:为什么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较快,参保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但仍有部分职工和城乡居民未依法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资源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中断缴费现象并存等,因此,有必要组织实施集中的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强力推进参保扩面,既适应了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又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应保漏保、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这项工作,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又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问:全民参保登记的总体目标?

  答:全民参保登记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问:全民参保登记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答: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惠及全体公民的重要标志,公民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等信息得到全面、准确、及时地记载,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享受助保政策、社会救济、就业扶助等公共福利,真正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问: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答: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人社部2014年7月正式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并确定我省长沙市等全国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10月底,印发了工作方案(湘人社函[2014]340号文件),专门成立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也根据实际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同时,省委省政府将全民参保登记列入我省的改革任务,且列入了对各级政府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方面,我省起步早,成效好。今年以来,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长沙市先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尝试,为全省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累了很好的经验。长沙市较早出台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将全民参保登记与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紧密结合,独树一帜,效果显著,宣传工作准备扎实,形成了主题宣传片、宣传单、宣传板报、宣传栏等宣传资料,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已经启动了未参保人员登记工作;衡阳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工作方案,突出部门职责分工,并已于七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分批次组织培训,制定工作手册。9月17日,由省人社厅指导、长沙市人社局主办、芙蓉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的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日活动,标志着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其他市州将紧随跟进。试点城市长沙市将在2016年6月30日前,全省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问: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和内容?

  答: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是:凡我省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均列为登记对象。对于已经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经过基本信息比对直接确认参保登记。

  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的内容是:主要包括三类信息,一是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户籍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二是个人就业信息:已就业(省内就业/省外就业)、无单位(学龄前、在校学生、未就业、自由职业者);三是其他信息:未参保原因(个人未参保/单位未予参保/参军/出国/判刑/其他)、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代理人相关信息(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固定电话、与被代理人关系)。

  问: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进度安排?

  答: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制定全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开发未参保登记客户端;做好其他相关的基础工作;组织试点城市长沙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等。二是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6年12月):制定全省全民参保登记业务操作规程;组织已参保人员的信息比对;做好未参保人员的登记和入户调查核实工作;组织全民参保登记情况统计分析等。三是完善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书面报告全民参保登记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等。

  其中,试点城市长沙市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问:未参保人员如何进行参保登记?

  答: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或其家属,可携带其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主动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也可直接登录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未参保人员登记客户端进行自助登记。对没有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又没有主动到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登记的人员,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将携带《湖南省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入户进行登记,登记对象应予以积极配合。

  问:城乡居民参加参保登记是否就是参保了?

  答:不是。全民参保登记只是对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前提,要参加具体的社会保险,仍要按相关社会保险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才能算参保。

  问:长期在外地打工而不在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如何进行参保登记?

  答:湖南省境内,可以就近到工作或居住地街道、社区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中心)进行登记,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保登记。

  问:本人在不知道是否参加社保的情况下,如重复登记是否会有影响?

  答:没有。人社部门会对登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校对,即使重复登记了,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问:在我省已参保登记的外出打工人员,到外省还要登记吗?

  答:不需要。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全国性的统一行动,所以只要在一个地方登记后,不需要再进行参保登记,同样,在省内已参保登记的异地打工人员,也不需要再进行参保登记。

  问:本人发现登记的信息不准确或有变动怎么办?

  答:登记后,本人发现先前登记的信息不准确或有变动,可以直接到街道、社区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中心)进行修改,也可在下次办理业务时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

  问:登记信息不准或没有及时变更会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登记的信息不准或没有及时变更,可能影响到正常参保和待遇享受,需要及时补登、变更。

  问:未参保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登记工作的流程?

  答:具体流程如下:一受理。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中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保工作人员),查验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有条件的登记单位可将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二录入。社保工作人员通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打印《湖南省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申请人核对、签名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登记单位留底。三存档。社保工作人员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整理、归档。

  申请人可以是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本人,也可以是其家属。若是家属代为办理,还应查验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问: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 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本人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城乡居民认真填写,登记机构准确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