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湘农办粮〔2014〕26号
各市州农业局,委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4〕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种粮大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农业部今年分配我省推荐名额: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16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24名,其中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9名(含农机2名),种粮大户15名。
在今年底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将对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县市区推荐条件1、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农抓粮的氛围浓厚;
2、支持粮食生产力度大,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农机装备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新提高;
3、粮食面积、产量稳定增加,单产提高幅度大,粮食总产要求10亿斤以上,今年粮食减产的县不予考虑;
4、粮食人均占有量多,商品率高,稳定调出能力强;
5、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力度大,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1、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
(1)政治信念坚定,自觉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服务“三农”意识强、业务素质较高、工作作风扎实;
(2)甘于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从事粮食生产技术推广、农业科研和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4)应对极端天气提出有针对性的抗灾增产技术方案,指导农民落实各项措施;
(5)潜心开展粮食作物育种和生产技术研究,选育出的品种推广面积大,农机农艺融合效果好,产量、品质及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6)注重集成组装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特别是在开展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活动中技术指导到位,示范带动效果好。
2、种粮大户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务农爱粮,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3)种粮大户身份为农民,从事粮食生产5年以上,粮食种植面积超过500亩或产量超50万斤,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其中合作社以本人入社面积计算;
(4)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优质专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粮食单产显著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
(5)粮食订单生产面积大,口粮品种种植多。
所申报的先进个人不能与前三年全国粮食生产表彰(表扬)人员重复。
三、推荐名额分配(一)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主要在市州10月份所推荐的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中产生,不足名额由今年有两个粮食播种面积在67.5万亩以上县市区没有推荐上来且粮食总产靠前的衡阳市、益阳市、永州市各补充推荐1个。
(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全国种粮大户在市州10月份所推荐的全省粮食生产先进种粮大户名单中产生。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按照省、市级各2名、县级(含乡镇)5名进行推荐,各市州先进个人与补充先进县推荐名额,按照市州不重复原则统筹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三)把握进度,按时上报。请各有关市州农业局于12月1日上午10:00前,将补充推荐的2014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推荐报告、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推荐表(附件3)报送省农委粮油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推荐表(附件2)、全国种粮大户推荐表(附件4)待评选结果确定后再另行通知上报。所有上报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省农机系统两个先进个人由省农机局组织推荐并报省农委。
联系人:伍娟,电话:82229003;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补推)及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推荐表
3.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推荐表
4.全国种粮大户推荐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
2014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补推)及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 (补充推荐) | 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 (含农机系统) |
全 省 | 3(个) | 9(人) |
长沙市 |
| 1(县级及以下) |
株洲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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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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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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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 |
| 1(县级及以下) |
岳阳市 |
| 1(县级及以下) |
常德市 |
| 1(县级及以下) |
益阳市 | 1 |
|
郴州市 |
| 1(市本级) |
永州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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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 |
| 1(县级及以下农机人员) |
娄底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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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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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 |
| 1(市本级) |
委直单位 |
| 2(含农机1人) |
附件2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
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省(区、市) 地(市) 县(区、市、旗、场)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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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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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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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粮食生产情况 | ||||||||
项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耕地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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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物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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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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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商品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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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人均占有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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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可另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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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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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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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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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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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全称)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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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地址 |
| 工作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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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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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粮食生产技术推广、科研教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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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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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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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可另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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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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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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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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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职 称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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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 家庭地址 | 省(区、市) 地(市) 县(市) 乡(镇) 村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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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情况 | ||||||||
项 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承包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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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物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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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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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出售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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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拥有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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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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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种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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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可另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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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