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

06.10.2014  20:19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左一)检查海门县乡村三级法律公共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刘海摄
  溧阳市司法局举办“法润江苏·送法进工地”活动,为农民工解答涉法问题。              史福清摄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江苏省率先提出的创新举措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符合历史发展潮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历史和现实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和指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优化法律服务产品,启迪公众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着重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   2011年11月,江苏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始终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经过近3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   2013年5月,江苏省司法厅提出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加快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步伐,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通知》,并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重要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这项重要工作部署以来,江苏司法行政全系统上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携手奋进,攻坚克难,全力构建县(市、区)、乡镇(涉农街道)、村(居)三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深入推进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筑网上网下、整体联动的服务网络;全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等,全省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发展的转变。   目前,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建成率100%;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团配备率均为100%;全省已有8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行;全省90%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室)10255个,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工、青、妇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82个,初步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电话、实体窗口等渠道,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徐州、南京、苏州、常州、南通、泰州、宿迁等市整合系统服务资源,试点运行12348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省司法厅协调省财政厅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各地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支持,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9月10日,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海门市召开。会议代表现场观摩了海门市积极构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参观了海门市、通州区三级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并围绕“加快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想、重点领域和实现途径以及《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指导方案》进行了探讨,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江苏司法行政再次吹响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集结号”。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和工作。江苏作为先行先试的省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网络更加健全、供给有效扩大、机制更加完善、保障逐步加强、群众比较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的建设目标。”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会上强调,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江苏省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各项目标已经确定,下一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咬定“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不动摇,拿出一张蓝图干到底的智慧和勇气,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四项重点任务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坚持实战导向,加快推进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全省建立县乡村三级平台,县乡两级平台名称统一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级平台名称为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三级平台统一使用司法行政徽章和12348标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局,通过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部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资源的有机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机制,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整体迁入的方式,将现有多个中心并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司法所或乡镇政府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创造条件引进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等力量资源,指导和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建好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服务站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在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制村长、村专(兼)职调解员作用的基础上,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和社会力量与村(社区)委会挂钩结对,定时、及时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 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进系统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设   根据辖区内服务资源总量、布局、结构、优势等情况,按照保障基本、惠及全民和可持续、多样化的原则,通过政府生产、购买转化和引导社会力量贡献等途径,充实和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研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尽快制定产品目录向社会发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支付对价或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向法律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研究制定符合江苏省省情的、群众急需的省级(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地方产品目录要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完善二级、三级乃至更多级产品目录和内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度。 坚持效能导向,加快推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建设   强化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建设,打造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加强效能建设,最大化地履行好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按照实战化要求,把更多力量推向一线窗口,集聚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实现前台综合服务与后台专业服务的有机结合。开展广场服务、帮困扶助等多元化公益服务,引导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 坚持改革导向,加快推进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设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加强与财政、编制、税收、政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完善补偿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过税收、表彰、奖励、培训、补助等手段,加以引导和激励,使更多的力量进入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12348网络平台、各级实体平台、窗口服务单位、政务微博、召开需求恳谈会等渠道,做到定点监测、定期分析、定向运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科学设置公共法律服务考核指标,探索建立既能充分反映勤政廉洁、依法规范、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职业道德等显性工作内容,又能科学评价培育法治观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等隐性作用发挥的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法制日报)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