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高专附一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 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24.02.2017  22:42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把廉政风险点,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以权谋私……”2月22日,省中医高专附一医院13名党支部书记与医院党委签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就落实“一岗双责”作出上述承诺。

为深入推进医院党风廉洁建设,根据《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该院党委就各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洁建设中应履行的主要责任和追究责任进行了明确。

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十一个方面的具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已进入新常态,唯有主动履责,才有可能不被追责,院党委、行政愿与各位支部书记共勉,把医院党员干部队伍带好”,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表示。

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体现了该院对党风廉洁建设的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洁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力地促使医院管理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卫生事业“十三五”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