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鸿鸣同志调研长铁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13.07.2015  20:01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6月下旬,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调研长铁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学校办学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学校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依法治校,规范发展提出了要求,并就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内容整理下发,各单位要将讲话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制订贯彻方案,抓好落实,并将学习、落实情况于9月20日前书面报告局纪委监察室。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

---卢鸿鸣同志调研长铁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5年6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和红玉书记到长铁一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刚才,曾校长、胡书记分别就长铁一中办学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简要汇报,局纪委书记易红玉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全市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从严从紧”的态度对待“两个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重要创新,也是对各级党委和纪委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大事、是要事,落实“两个责任”非抓不可、不抓不行,必须大责大担、硬责真担。

第一,要清醒地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形势下中央根据党章所赋予的职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对党风廉政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的主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也是党章第44条赋予的神圣职责,主要责任就是6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按照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历史使命意识,时刻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二,要清醒地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新高度,高举反腐“利剑”,力度空前,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打虎”无禁区,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当前,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的约束只会越来越严,受到的监督只会越来越多,遵从的标准只会越来越高,要在思想认识、行为习惯、工作作风等方面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考验,借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决把“两个责任”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第三,要清醒地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加快教育系统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教育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长沙教育正处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教育发展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客观的讲,目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还比较严峻。部分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班、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教师违规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特别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形式很严峻,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长沙教育的整体形象。我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风气正则事业顺,在新形势下必须通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教育系统的科学发展。

二、要健全责任体系,坚持以  “四位一体”的格局抓好“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要研究贯彻“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通过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追责“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守好“责任田”,打好“组合拳”,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上下贯通、逐级落实的良好局面。

一是全面分解责任,打破大锅饭“定责”。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责任内容,是精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避免和稀泥、打太极,局党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酝酿,近日将出台《长沙市教育局贯彻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细化党委和党委书记、纪委和纪委书记、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的履责清单,有效解决“同舀一锅饭、混在一起熬”的问题。局党委成员和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局纪委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度,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建议。局领导要根据分管工作,主动协调处室抓好工作落实,年内至少专项研究两次,并按规定每年向局党委和市委报告本人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各级各学校要仔细对照分解意见,研究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对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组织集体攻关,扎实有序、积极推进,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责”。

二是强化能力保障,耕好责任田  “履责”。目前,一些学校和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还不适应,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法律、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错误的认为只要没到自己口袋,为了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积极性财务上可以打擦边球;对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出了问题想瞒、想捂、想保,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正视问题,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真正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一要敢抓敢管。担当“两个责任”,前提在于“敢”,要忠诚履行职责,恪守责任担当,只认纪律原则,不管人情世故,敢于碰硬、敢做“恶人”、敢讲“丑话”,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人就得得罪,必须坚决克服当抓不抓、该管不管的错误思想,对违纪违规的行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叫停。二要善抓会管。担当“两个责任”,关键在于“能”。当前,要针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认真研究,想办法、出实招。各级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内容、形式、方法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提出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切忌“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三要自身干净。担当“两个责任”,自身还须“硬”。要从市纪委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免疫力。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纪检书记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执行党纪条规、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用好指挥棒  “督责”。要注重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从根本上解决抓与不抓一回事、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今年,市局将出台《长沙市教育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将与绩效考核同步进行、自成体系、单独表彰,这将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空泛、考核走过场、问责不过硬、责任制流于形式等问题。局纪委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大胆履行职责,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年度责任制目标进展情况、个性目标和分解抓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上级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定不移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下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照下发的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完成时限,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是明确一案三查,实行连带制  “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只有加强责任追究,才能防止“空对空”。要以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有责必究、有过必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责担责、失责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全局性严重腐败案件,或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以及监督、组织查处不力,特别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相关责任人的监督责任,以问责问纪倒逼落实“两个责任”。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务实高效”的举措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是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落实“两个责任”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找准着力点,抓住关键环节,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加快长沙教育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要宣传教育先行,不断增强教职员工的规矩意识。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了解“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问责情形。要严格执行集中学习制度,注意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要给单位全体党员讲一次廉政党课。局纪委正在编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案例选编》,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高以案释纪的教育效果。要通过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开展岗前廉政教育、进行警示教育、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干部熟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要健全制度保障,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靠思想教育的软支撑,更要靠刚性制度的硬约束。今年,市局已经开展了对6个局属单位的专项财务审计,目前已经与各单位进行了沟通和酝酿,即将召开审计意见反馈会。在这次专项审计过程中,暴露了一些学校在招生、收费、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6个单位正在按要求积极整改,其它单位也要根据局内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自查自纠,争取在进场审计时,问题减少到最低限度或者没有问题。校长、书记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对本单位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已过时的要清理,该完善的要完善到位,该建立的要建立,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突出问责,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各单位要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把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等建立健全起来,将具体操作中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全方位的制度网络,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要抓好作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委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来界定和推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当前,我市教育系统落实“两个责任”要重点体现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通过前期的明察暗访和信访举报来看,我们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在一些学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坚持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现实考验,切实采取有效举措行动起来。要按照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拧紧螺母、持续发力,坚持一个时间节点接着一个时间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内容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要拓展监督渠道、加大惩戒力度,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是要做好信访办案,严禁有案不查推诿扯皮。要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立案,够移交司法机关的及时移交,绝不允许以信访监督的形式或简单的以谈话了结方式处理典型信访案件。要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个中心,认真查办影响教育发展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影响教育稳定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特别是对于市纪委、局纪委交办的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案件,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严把质量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矛盾化解,问题解决。同时对信访积案要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寻找突破口,加强协调,创新化解措施,尽早尽快化解案件。对思想不重视、不认真解决信访问题、有案不查或推诿扯皮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违反信访办案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同志们,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我相信,只要大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长沙教育将发展的更好、更快,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