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7.12.2015  09:01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17日讯(记者 熊毅)昨日,长沙县召开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胡衡华带领市检查考核组对长沙县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考核。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汇报了长沙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主持会议。全体厅县级干部,县法检“两长”,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工)委书记,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离退休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长沙县委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管好纪律、管好思想、管好权力、管好班子”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中,认真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监督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坚持从严从实,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构建了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

  长沙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维龙汇报了长沙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2015年,长沙县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共查处作风类违纪违规问题41个,处理党员干部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25件,涉及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处分党员干部125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省委巡视组反馈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等进行了严肃查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胡衡华对长沙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长沙县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各级党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构建了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效果较好;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通过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腐败惩治、体制改革、巡视整改、教育预防、队伍建设等,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胡衡华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效保证,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先于一切的位置抓好落实。要切实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加快转型发展的高度出发、从推进反腐斗争的形势出发、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出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抓好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把问题整改抓实,把惩治腐败抓严,把整章建制抓牢,把责任落实抓好;要切实明确检查要求和考核标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将严和实的要求贯穿检查考核工作全过程,确保取得实效。要精心准备、明确重点,深入检查、注意方法,认真梳理、及时反馈,确保检查考核起到推进责任上肩、强化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担当的效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对长沙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