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 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14.04.2020  20:52

  

  4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泽军领学了《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恒洲领学并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石桂,第一检察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刘兴无,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功员作了中心研讨交流发言。

  

  叶晓颖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既是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也是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的落地落实和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主题党日、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二是要以高度的履职自觉履行好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要改进领导方式,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三是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把机关党委这个“龙头”舞活,把基层党支部这个“战斗单元”建好,把党务干部队伍这支“骨干力量”配强,把党的群团组织这支“生力军”组织起来。

  四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要聚焦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的推进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责编: 周薇       审核: 孙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