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局党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
根据省委远教办《关于举办党员教育学用工作和“微故事·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参加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竞赛活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资源以宣传党建知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身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和实用技术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微故事·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准确、生动地予以解读和宣传。
二、遴选方式
以城乡统筹的区域化党建片组为单位组织,每个片组报送
2-4部作品参评。
市教育局评选的优秀作品在长沙教育微信平台和长沙教育信息网展播,并推荐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参评。
市委组织部推荐参加全省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创作竞赛的作品将在省委组织部红星视频网站和“党员e信通”手机平台的“湖南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创作大赛”栏目中展播。省委远教办将对“微故事·微视频”创作竞赛活动中的优秀作品予以通报。
三、时间安排
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
四、有关要求
1、各片组、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和作品的推荐参赛工作。
2、推荐作品均用全程字幕,时长、画面、音频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作品采用MPG文件并刻录光盘,同时附带解说词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信息要求规范、准确、全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曹 攀
联系电话:84899729
附件: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竞赛作品创作及报送要求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党员教育“微故事·微视频”竞赛
作品创作及报送要求
一、作品要求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拍摄制作的作品。
二、作品要突出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取消竞赛资格: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内容的;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的。
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五、本次活动收到的作品,均默认著作权所有者同意视频作品在本次活动涉及到的手机平台、视频网站以及相关媒体报道中无偿使用和用于公益的复制转播。
六、作品可分为纪实类、剧情类、动画类、综艺类、其他类,形态为DV、FLASH、动画等,时长不短于30秒,不超过8分钟。
七、作品报送时,每个文件夹报送一部作品,文件夹包括作品电子版和解说词或剧本,没有解说词或剧本的,报送简要文字说明。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可通过下列任一渠道报送:1、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2、刻录光盘后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