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客出事故 衡阳摩托车主被判赔乘客12万

27.12.2014  14:06

华声在线12月26日讯 受表哥之托,专程送其朋友李维(化名)到镇上,却在路上出了车祸。李解(化名)怎么也不肯出医药费。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李解赔偿李维各项经济损失共12万多元,这让李解有些想不通。

2014年2月25日下午,家住衡阳县的李解受表哥所托,骑了一辆无牌女式摩托车送李维去镇上。车子骑到半路,李解一不小心,摩托车突然向右侧翻,李维摔在地上,受了伤。当天下午,李维就被送到衡阳市一家骨科医院进行治疗,花了4万多医疗费,并造成两个九级伤残。

4月3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认为李解驾车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李解应该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李维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

法院认为,李解应表兄的请求免费搭载李维到镇上,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而且此时的运输合同是口头、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承运人与乘客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

李解虽是出于情谊而好意免费“专程运送”,但是他仍然有着尽力保证乘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当出现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时,应当由李解承担违约责任。故被告李解应对原告李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张明阳 王智芳 通讯员 邓骥 王娟

实习生 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