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7.07.2016  16:32

  7月25日,根据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林毅要求,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总结我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我省推荐名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孟祥利,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的情况报告,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根据段林毅厅长“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以工作实际为主,事迹要特别突出”的要求,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研究确定了我省的推荐名单。

  陈毅华主任感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他说,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意义重大,有利于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激发工作激情,凝聚全省老龄系统工作合力;有利于宣传老龄工作,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对于后续工作,陈毅华主任强调三点:一是按国家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二是加强沟通衔接,省老龄办要主动与省人社厅联系,共同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工作。三是做好上下协调,一方面指导推荐单位尽快准备好正式推荐材料,另一方面,及时跟踪国家评选工作动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孟祥利副厅长对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突出实际业绩;坚持面向基层,向城乡社区倾斜;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

  省公务员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老龄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