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为卖树款反目 法官巡回办案为其解忧

31.12.2014  21:41

      湖南法院网讯  “多亏你们呀,法官同志,谢谢,谢谢啊……”收到3500元卖树款后,陈某铭紧握着法官的手,老泪纵横,连连致谢。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大庙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多年的信访积案,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纠纷和隔阂也一并解除,两兄弟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
      亲兄弟互不相让 为万余元卖树款死磕
      “这些树都是我辛辛苦苦种下的,陈某铭根本没有种过,他好吃懒做,现在想坐享其成,死皮赖脸要分这卖树款,门都没有!”“这14997元钱我全部都要,应该就归我个人所有,不给我,我上访到底!” 2014年12月底的一天,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机关会议室传来吵闹声,八年来,为了这笔卖树款,杉木坳工区陈某铭、陈某国两兄弟之间争吵不断。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杉木坳工区的陈某铭与陈某国系亲兄弟,父母已去世多年,两兄弟也已分家,哥哥陈某铭因家贫一生未娶,是工区的五保户,一直靠舜管局、工区的救济金生活。弟弟陈某国结婚后勤俭持家,种田种地,开垦山林种树,闲时跑过货物运输,一家子勤劳致富,现已搬出杉木坳工区,在大庙口镇街上购置房屋居住。2007年初弟弟陈某国独自将父母责任山上的树木砍伐出售,得树木款14997元,哥哥陈某铭认为山上的树是自己种的,此款应归其个人所有,弟弟此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由此引发纠纷,两兄弟互不相让。
      舜管局多次调解无效 一方上访不止八年不息访
      八年来,经舜管局、杉木坳工区多次调解,双方均不服,哥哥以分家时父母已将该山分给自己,树木是本人所种为由,要求弟弟全额给付卖树款14997元。弟弟认为哥哥平时游手好闲,对家庭事务、父母没有尽到义务,此山林一直由自己耕种经营管理为由,拒绝支付分文。为此,哥哥陈某铭不断到省、市、县上访,八年来,书记接访日、纪委、信访局、县长热线办等各部门陆续多次接待陈某铭,均因陈某铭坚决要求个人得全款,而无法解决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兄弟之间的积怨越来越深,矛盾越来越大,兄弟两人针锋相对,决心死磕到底。今年11月,由舜管局出面协调,请求大庙口司法所、法庭召集双方再一次做工作,以期双方念在手足亲情,互相谅解,各退一步。谁知兄弟俩一见面,势如水火,一个一分不付,另一个要求全款归自己所有,双方互相指责,破口大骂,不欢而散。
      多次深入当地调查实情 法官依法依理调解令人信服
      回到法庭,法官们仔细分析案情,决心到舜管局、杉木坳工区等地实地了解情况,通过与双方当事人交流,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了解情况,发现了此案的特殊性。原来双方争执的树木款是陈某父母分得的责任山上种的树,当年双方父母在世时就种上了杉木,当时两兄弟也没分家。1993年陈氏兄弟母亲去世,双方分家,陈父在世时,一直与弟弟陈某国一家人共同生活,田地、山林等也由陈某国经营管理,直至陈父因病去世,后事均由陈某国操持,费用由其负担。哥哥陈某铭自小做事拈轻怕重,因家贫多年来未娶妻生子,一个人独居生活,至今连住房都没有,目前居住在弟弟陈某国建的粮仓里,现年老体弱,靠政府救济及五保生活费生活。详细了解本案的来龙去脉后,法庭又从舜管局将陈某铭多年来上访的资料认真梳理,寻找法律依据。经过数十次下乡实地调查情况,磨刀不误砍材工,2014年12月22日,法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再一次到舜管局诉前调解,并邀请舜管局、杉木坳工区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现场参与,经一个上午的调解工作,法庭从亲情、法理入手,对兄弟俩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又现场建议两兄弟从《继承法》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度014,大家的推移,两兄弟之间的积怨越积越深分析双方在此前的对错,给予了双方中肯的评价,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由陈某国一次性支付陈某铭树木款3500元,此款当场付清;陈某铭再不得因此事上访,并主动向陈某国致歉,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一起八年多的信访积案,在大庙口法庭的调解下,顺利结案,陈某铭因此也结束了八年的漫漫上访路,两兄弟带着微笑,握别法官。窗外,正飘细雨,天气虽寒冷,但对于大庙口法庭的法官们来说,心里却暖洋洋的。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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