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法院:启动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23.12.2016  02:08
  12月19日上午8点半,湘潭县人民法院召开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誓师大会,90名干警统一着装、整齐列队,参加誓师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清华作动员讲话。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将持续两个月,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为重点。为确保执行效果,县法院整合90名警力,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行动总指挥,分三个组进行。执行中,执行干警将综合采取限高、悬赏、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司法救助等执行措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誓师大会结束后,执行干警冒着风雨立即分赴各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截至当天下午5点半,执行干警共上户执行8次,依法开展搜查2次,促使2案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其中1案当场履行完毕。

  上午9点半,第一组执行分队赶到白石镇白石村周某家中。2015年5月,周某雇请唐某修建厂房,施工中,唐某不慎摔伤致死。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唐某家属26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经协商,达成由周某赔偿12.5万元的执行和解意见。不幸的是,周某又于今年11月份意外死亡,但周某的死亡赔偿款已部分到位。到达周某家中后,执行干警依法开展搜查,搜得现金6000元。通过执行干警耐心做工作,周某的父母表示在周某的死亡赔偿款全部到位后,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执行义务。

与此同时,第二组执行分队也已赶到杨嘉桥镇同福村文某家。2016年2月14日,因父亲财产问题,文某与其兄文某科发生推搡并至文某科重伤二级。事后,法院依法判决文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其兄86万余元。因文某正在服刑中,执行干警找到其妻刘某,当场告知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尽快履行执行义务。

  10时许,第三组执行分队赶到石鼓镇,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带至青山桥法庭。2015年1月1日,赵某雇请肖某立修路,肖某立在修路过程中受伤致死。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赔偿肖某立家属16万元,可赵某一直拒不履行。在找到赵某后,执行法官通知肖某立之子肖某赶到法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协商,赵某与肖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还当场向法院缴纳了2万元执行担保金。

  当天上午,第三组执行分队另派出8名干警赶赴分水乡石桥村上户执行。在第一次扑空后,执行干警在下午1点杀了一趟回马枪,成功找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并将其带回青山桥法庭。2015年8月19日,陈某之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搭乘关某等人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关某受伤。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监护人陈某赔偿关某5000元。经协商,陈某与关某父母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支付赔偿款3500元,案件顺利执结。

  在下阶段工作中,湘潭县法院将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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