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均1元妇女事业发展经费喜获批准通过

22.11.2014  08:23

近日,中共吉首市委召开了第14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市妇联工作情况汇报,市妇联主席扶卫萍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一是今年来的吉首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二是明年的工作打算,三是请求解决的问题。 常委会议充分肯定了过来吉首市妇联带领全市15万妇女为吉首市发展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刘珍瑜强调指出,吉首市妇联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兴市、改革兴市、实干兴市”的总体要求,立足“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全市妇女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有特色,工作可圈可点,为推进吉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市委对妇联的工作是满意的。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妇联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会议对妇联提出的请求解决的问题予以通过:一是自2015年起,按每年每名妇女1元的标准新增吉首市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在街道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或妇女维权站),将湖南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做出成效,将纠纷矛盾调解在始发地,将为广大妇女儿童的群众服务实现“零距离”。此次会议对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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