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查处一起骗提住房公积金事件 135900元公积金被退回

23.03.2015  12:55
  红网益阳站3月23日讯(益阳日报记者 陈敏 通讯员 张云)前不久,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成功查处了一起造假骗提公积金违法行为,并责令对方退回了所提款项。
  
  去年11月7日,沅江一单位职工鲍某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他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发票等相关材料蒙混过关,提取135900元公积金款项。事后,工作人员经过核查,发现鲍某所持材料有假,通过走访相关部门调查后证实,鲍某属利用职务之便骗提公积金。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后,工作人员迅速赶赴鲍某单位,通过当面质询,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系一时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并于今年1月9日将所骗提的公积金款项如数退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核科科长杨小勇介绍,他们高度重视防范此类造假骗提公积金的行为,从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等入手,采取相应措施和手段,加大审核和检查力度,提高辨别虚假材料的能力,严把审批关,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法提取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杨小勇提醒广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凭真实、合法材料办理,并对提供的证件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经确认当事人持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将当事人列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诚信档案的黑名单、限制当事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退回骗提款项等;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