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元的自行车 男子偷走后卖150元

19.05.2016  11:29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5月19日讯(记者 熊毅 通讯员 刘曦阳)价值5598元的自行车,男子杨某偷走后,因不识货,只以150元的价格销赃。记者近日从长沙县人民法院获悉,因犯盗窃罪,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杨某今年35岁,无业,常年在社会上游手好闲,201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刑。被法律惩处后,杨某并没有彻底“浪子回头”,2015年下半年,手头紧张但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他再次走上了盗窃这条“歪路”。

  2015年11月29日晚上11时许,从星沙二区某网吧出来的杨某窜至星沙街道某小区,进入其中一栋居民楼后到处搜索,看到了市民王先生停放在楼道内的一辆骓驰牌山地自行车。趁周边无人注意偷走,将车以150元的价格卖给了车行老板刘某(已行政处罚)。后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5598元。2015年12月8日,警方在网吧将杨某抓获,追回被盗车辆并返还给市民王先生。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作出上述判罚。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