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联合交叉督导工作

27.10.2016  07:36

根据国家“2016年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和“2016年湖南省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督导方案”的要求,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带领联合督导组,于2016年10月19日—10月23日对我省长沙、衡阳、湘潭、娄底4个雾霾监测点进行了联合交叉督导。

督导采取联合交叉的形式,由省疾控中心、长沙、衡阳、湘潭、娄底市疾控中心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5人组成,分成“项目组织管理”、“PM2.5采样检测”、“监测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网络数据直报”4个督导专家组。省疾控中心副主任自始自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亲自主持和参加4个监测点的督导工作,在19日碰头会上明确该项工作的意义和各组的督导分工及职责,强调要把好质量关,保证监测和调查数据质量,要做到客观、真实、可靠,通过督导发现个监测点工作的亮点、成绩和不足,促进该项目点与点、省内和省外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学习。

在督导总结反馈会上,各督导组的组长对4个监测点的督导情况进行了总结反馈:

1、各监测点的采样检测、数据调查收集以及网络数据直报完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方案要求按进度完成。

2、项目组织管理有方,分工明确,措施得力,保障了该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3、衡阳监测点已能全部开展PM2.5质量浓度、PM2.5成分浓度(13种重金属和类金属元素、16种多环芳烃、4种阴阳离子含量)的自监测,并且形成了一系列的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质量控制规范,为我省开展该项目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具有很重要示范的意义,其他各监测点的分管领导纷纷表态把雾霾自主监测工作尽快开展起来。

4、反馈会上,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反映这次督导的方式非常好,既是一次督导,更是一次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