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例停车场擅改用途行政处罚听证会 涉事公司被罚3万

25.10.2014  11:42

    交警召开长沙首例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行政处罚听证会

  图为听证会现场。 张湘闽 小刘军 摄影报道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0月25日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唐灶康  通讯员  曹征麟) 长沙公安交警对违规使用公共停车场的一家公司开出首张罚单。昨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芙蓉区交警大队就湖南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成公司”)违反规定,将规划配建停车场擅自停用、改变用途案依法进行公开听证。据悉,此次听证会是长沙也是湖南省首例公共规划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行政处罚听证。交警部门表示,以后对于罚金超过1万元的单位,交警会告知其拥有举行听证会申辩的权利。

  宇成公司:未整改收到3万元罚单

  据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秦杰介绍,今年3月份,在对宇成公司公共规划停车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将位于芙蓉区人民东路139号的宇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出租给卓尔台球俱乐部经营桌球城。在口头通知其整改恢复无果的情况下,9月30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0月8日前恢复规划的停车场用途。“整改期限过后5天,该公司仍未恢复停车场用途。”秦杰说,为此,依据相关条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该公司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请听证,芙蓉区交警大队受理该申请后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现场,交警提出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芙蓉区交警大队还就案件的性质、情节、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建议提出了论证意见。

  听证申辩:交警审核后将作出处罚

  当事人进行了申辩。委托代理人、该公司法律顾问针对交警9组证据中的前3条提出异议并提出反驳意见:“宇成公司并非违反行政程序当事人,对车库拥有合法的产权,出租行为并无不当,也不违法。我们把车库租赁给个人,宇成公司与卓尔俱乐部并无租赁关系,属于事实认证错误。”委托代理人还对宇成大厦的竣工时间早于《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宇成公司已经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没有必须恢复车库用途的义务等,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了陈述、申辩和质证。交警办案人员则针锋相对地提供了近期车库的照片、相关负责人调查笔录和租赁合同等有力的证据,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申辩人进行辩驳。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锋”后,听证会结束,双方的陈述词都记录在案。“今天的听证会,是根据该公司的申请依法组织举行的。芙蓉区交警大队将会对其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大队长胡海民表示,“以后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公共停车场的检查督促和整改督查工作力度,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行、停环境。”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唐灶康 通讯员 曹征麟)
(编辑:黄斯达)